【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
為城鎮化建設有效開辟新財源 | |
http://www.CRNTT.com 2014-03-06 08:36:27 |
在上述融資方式走入“死胡同”的同時,當前各級財政仍然並不具備支持城鎮化建設的實力和潛力。根據審計署最新公布的審計結果,截至2013年6月末,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總額為20.7萬億元(其中地方政府10.9萬億元),負債率(全國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餘額/當年GDP的比率,GDP按2012年518 942 億元計算)已達36.74%。如果城鎮化建設所需的50萬億元全部由各級政府買單,其對財政造成進一步衝擊的影響是難以估量的。因此,即便是財力相對雄厚的中央政府,在城鎮化建設中也應審慎介入。 與此同時,如果將城鎮化建設的全部重擔都壓在金融部門身上,看來也未必合適。這是因為,城鎮化建設的很多領域只能帶來“微利”甚至“無利”,普通金融難以實現商業可持續,介入過深,勢必累計巨大金融風險。因此,面對龐大的資金缺口,我們必須借鑒經驗,多策並舉,有的放矢,轉危為安,穩妥推進城鎮化建設,推動經濟持續向前發展。 城鎮化建設借鑒經驗汲取教訓 文章表示,城鎮化建設首先應當避免過去已經發生的教訓再次重演。我們不該忘記,早在國際金融危機之前,希臘政府就已負債累累,加上危機之際一些國際金融機構趁火打劫,以致其債務“瘡疤”畢現。歐債危機教訓說明,即使期望通過擴張債務來支撐經濟發展或者公眾福利,也不應以過度透支國家未來為底線。當然,吸取教訓的同時也應充分借鑒經驗。 從國際上看,各國支持城鎮化建設的模式有市場主導和政府主導之分。英國、美國是市場化模式的代表。 以美國為例,市政債是美國地方城鎮化融資的主要工具,其投資者廣泛涉及個人、公司、銀行、保險、共同基金、信托基金、封閉式基金、對衝基金等等。目前來看,美國的市政債主要包括兩大種類:一類是責任債券或稅收支持債券,主要用於沒有固定收益的基礎設施項目;另外一類債券是收益債券,主要用於建設機場、收費公路、區域電網、港口等有固定收益的基礎設施項目。而德國、日本則是政府主導型模式的代表。 以日本為例,其財政投融資(又稱政府性金融)在支持城鎮化建設中採取了政策性和有償性兼顧的原則。通常情況下,財政投融資並不由政府直接投資,而是向若干中介機構(財政投融資機構)提供融資,再由後者為特定項目投資。經過長期積累,其財政投融資支持城鎮化建設的規模已經達到政府財政預算內資金規模的41%,被稱為日本的“第二預算”。與此同時,日本還允許地方政府以債權形式融資,而中央政府則要對地方政府的債券發行實行計劃管理和協議審批。 與之相類似,中國支持城鎮化建設的模式也大致有市場主導和政府主導之分。溫州模式是市場化模式的代表。在城鎮化建設投入的100多億元資金中,70%以上來源於農民集資,20%來源於集體資金,而國家投入不足10%。重慶模式是政府主導型的代表。在這一模式之下,從2002年開始,重慶通過重組和新建等方式,成立了八大國有建設性投資集團,包括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地產集團、水務集團、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等,這些投資集團承建了當地75%以上的重大基礎設施。 此外,還有介於市場和政府主導之間的蘇南模式。在這一模式之下,江蘇南部的城鎮化建設通常建立在當地政府的統一規劃基礎上,並以經濟手段實施調控。例如,通過興建城鎮教育、醫療、購物等基本服務設施,蘇南模式使鄉鎮工業向工業園區集中,人口向小城鎮集中,服務向中心城鎮集中,農田向種糧大戶集中。 縱觀國際、國內城鎮化建設的各類模式,政府主導或者更多依賴市政債券發行的模式往往可能帶來債務高企隱患,以致最終“欲速則不達”。但是,僅有民間資本參與,也很難保證城鎮化建設形成“一定規模”和保持“一定速度”。為此,需要採取政府和市場結合的多元化融資模式,在適當借力政府財政的同時,還要更多依賴金融資源和民間力量助推城鎮化建設,所謂“眾人拾柴火焰高”。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