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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中國現階段如何反腐

http://www.CRNTT.com   2013-10-30 09:54:21  


 
  二者是在更廣泛的國家權力層面上,加強制衡和限權。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曾說,“權力總要被官員使用到邊界為止”,制度防腐的重點,就是要嚴格釐清公權與私權邊界,降低公權對經濟社會資源的直接配置能力,壓縮公權的自由裁量空間。腐敗滋生的一大根源是政府管得過雜過寬,政府通過投資、審批、資格准入和價格管制等手段來調節和控制經濟社會的運行,管理經濟和社會活動,因此,要減少腐敗發生的幾率,就得消減政府權力,將一些可管可不管的事情交由市場和社會組織去行使,轉變和限制政府的職能及其作用範圍,科學合理地設置權力,切斷以權謀私的紐帶。在這方面,一些中國學者曾提出應制定“重大決策程序條例”、“信息公開法”“、行政組織和編制法”等法律制度,以解決一把手權力過於集中、確保按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實現“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最後,還需要發揮社會力量參與反腐。反腐不僅僅是反腐部門的事情,也是全社會的公共事務,每個公民都有責任參與對腐敗的治理。說穿了,公眾在治理腐敗中的力量越大,越有利於保障公民的權利。某種意義上,社會尤其是媒體對公權力的監督其所起作用比官方的反腐機構對腐敗的懲治效果更大。而在當下網絡時代,技術發展也給公眾提供了參與反腐的手段。所以,面對公眾的反腐訴求,中共如何設計一套機制,用法律去保障包括新聞媒體和網絡在內的對公權力的監督,推進公民的反腐積極性,是一個亟待考慮的問題。

  從這個角度看,目前正在開展的網絡治謠是不利於公眾網絡反腐的。因為兩高雖然出台了對網絡謠言的司法解釋,但它把治理網謠的權力交給了警察機構,出於公權力的同一性,警察會偏向於將那些對官員不利的網絡舉報以失實為由來打擊,何況,警察本身受地方政府的節制。

  根本而言,反腐沒有秘訣,世界上所有國家對腐敗的治理,走的都是限權和公開化之路。而最好的限權和公開化的方式,是行民主和法治,所謂制度反腐,必須落實到這一層面上來。當然,這並非是說在民主化前,加強反腐就沒有意義和效果。如果中共真正從黨生死存亡的高度來看待腐敗問題,並有足夠決心,對腐敗採取攻防並舉的戰略,那麼,雖不能做到完全降伏腐敗,起碼能使腐敗局限在一定範圍和層級,而不至成為一個影響全局的大問題。

  作者是中國資深媒體人

  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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