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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大學制度才能遏制高校腐敗 | |
http://www.CRNTT.com 2013-08-01 12:30:28 |
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的常務副院長陳英旭出事了。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陳英旭用自己課題總負責人的身份,將1022.6646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占為己有。就在差不多的同時,成都中醫藥大學的校長、書記相繼落馬,據報道均與新校區建設等基建腐敗相關。 高校領導、科研人員腐敗,已不是新聞,這兩起事件,之所以引起輿論關注,一是因為太富“戲劇性”,居然書記、校長一鍋端,以至於學生的畢業證都兩次回爐再造;二是數額太大,貪污課題經費達千萬元,令輿論震驚。 近年來,對於高校發生的教育腐敗、學術腐敗,教育主管部門沒少花工夫治理,曾要求嚴把工程建設關,嚴把財務關,嚴把招生關,嚴把領導班子決策關,還發布了《直屬高校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十不准”》,對學術腐敗也明確提出要“零容忍”,可還是接連出事。這表明,單靠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管,已經無法治理教育腐敗和學術腐敗,而必須分析這背後的制度根源。 高校屢曝腐敗醜聞,主要原因在於大學的決策權,集中在行政領導,不論是招生,還是財務、基建、後勤,以至學術決策,主管領導幾乎都可一個人說了算,由於權力過度集中,決策不透明、缺乏監督,出事是遲早的。而對於科研腐敗,去年北京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兩名承辦多起該類案件的檢察官就曾呼籲,傳統科研經費結算制度已成滋生腐敗的溫床,亟待變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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