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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查劉志軍案中的“神秘人物”

http://www.CRNTT.com   2013-06-20 12:15:04  


 
  說其“神”,一個是無業人員,一個是廣告公司的老板,竟然有如此“通天”的本事,能為已被中紀委審查的堂堂的政治部主任解脫、為副部長晉升正部長、為部長的職務調整創造條件而“疏通關係”。雖然不能說屢試不爽(上述兩例就未果),但成功的概率肯定是蠻高的,否則劉、丁也不是傻帽,會貿然花上成千上百萬的巨款求其“幫忙”;說其“秘”,報道中僅寫了“無業人員劉某”,外加“等人”,劉的大名?“等人”又是何許人?至於“於某”竟連是北京哪家廣告公司都“秘而不宣”。

  按理說,被中紀委立案審查的案子,嫌疑人違紀甚或違法的事實大體已確鑿,只是需要調查清楚其來龍去脈。劉某等人拿了劉、丁的4400萬元“疏通關係”,試問:聯繫了哪個部門?找了誰?花錢打通了哪些關節?4400萬元中劉某等人花銷了多少?最終“辦事未果”是卡在哪個部門?

  至於副部長晉升正部長、部長職務調整之類的人事變動,這是高層次的政治事件,一家廣告公司的老板竟敢攬下這等“瓷器活”,可以想見他堪稱“金剛鑽”。試問:他找過哪些部門?是否花錢通了路子?誰誰有沒有承諾?倘有,又是怎麼承諾的?“最終未成功”的緣由是什麼?

  說實在,我打心底里希望劉某等人和於某是一幫“政治騙子”,他們騙取了劉志軍、丁書苗的巨款,“虛晃一槍”而不了了事,因為這些“神秘人物”倘若真的邁入了中紀委、中組部,真的找了相關實權派,而相關實權派又真的被“意思意思”收受了“勞務費”,接受了“疏通”,那麼,事態將變得大了,也變得複雜化了。——有這種可能麼?似有待於後續報道。只要把劉某、於某來個徹查,事實便可一清二楚。

  真可謂:劉志軍案,案中有案。切莫查了此案放過彼案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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