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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會被判死刑嗎?

http://www.CRNTT.com   2013-06-17 10:49:23  


 
新京報:有些“損失”劉志軍無法挽回

  2013年06月17日09:00來源:人民網 

  據報道,5月9日上午8點半,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控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開審理。劉志軍對被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提出異議。據了解,檢方提出劉志軍有坦白情節,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和受賄贓款基本已挽回。

  這裡所說劉志軍濫用職權所造成的“損失”,大概僅僅是指經濟方面的,並且還是特指直接性質的,而未必包括間接性質的經濟與其他諸多損失在內。這是因為間接性質的損失,有些或許可以大略估算——比如說經濟方面的;有些則根本無法估算——比如說鐵路安全方面的損失。

  就後者來說,比如損失慘重的“7.23”高鐵事故中,劉志軍“負有嚴重失職責任”,該事故造成的“損失”是驚人的,但這些損失怎麼可能“基本挽回”呢?怎麼審判劉志軍,當然有法律可循,但“損失基本已挽回”這樣說法,還是讓人有些難以接受。

  □嚴陽(教師)

  井蓋“雙保險”值得評估推廣

  近年,國內頻發因暴雨導致有人墜井的事件,為了防止井蓋移位後形成“馬路黑洞”,北京排水集團推出新舉措,除了已經安裝的井下防墜網,今年城區還在井下嘗試安裝了1000個警示杆,給井口加上“雙保險”。安裝警示杆的井蓋被移位後,帶有反光材料的警示杆會自動彈出井口,提醒過往車輛和行人:“這兒井蓋沒了,請您繞道走”。

  小小的井蓋看似簡單,卻引來不少的問題,有些城市在井蓋丟失後更換不及時,往往只是隨意放上一根枝杈,或者簡單地用幾塊磚做個記號,一旦到了晚上就難以識別,留下很大的安全隱患。北京現在使用的“雙保險”,即使是井蓋破損或者移動也無礙大事,自動彈出的警示杆會起到警示作用。

  當然,雙保險井蓋配上多道物件,從造價上比起一般的井蓋成本要增加不少,從技術要求看也高得多,但關係到安全關係到生命,即使花費大,比起出現事故後的處理成本顯然要低得多。所以,對這種新做法,可以對其安全性能進行一段時間的跟蹤評估,如果效果確實很好,就值得推廣。

  □羅瑞明(職員)

  托運收費想咋收就咋收?

  近日,新京報記者攜帶一個重約9公斤的行李箱,走訪六裡橋、麗澤橋、趙公口、永定門、木樨園、蓮花池等6個長途客運站,發現其中一些托運點存在不稱重測量直接喊價、未明示收費標準、不提供發票等現象。

  墻上貼著托運行李包收費標準,可工作人員視而不見,仍我行我素,想收多少費用就收多少。這與“趁火打劫”有什麼兩樣?在六裡橋長途汽車站,工作人員在解釋為什麼“大件”算體積、“沉件”算重量時坦言,肯定是怎麼合適他們就怎麼收費,不會讓乘客省錢的,他們要盈利。有這樣的想法,乘客被宰也就不足為奇了。

  端午節前一天,筆者從北京某長途客運站出發前往承德,遇到十幾個返鄉的農民工,他們扛著很多棉被、鍋碗瓢盆等行李。在發車前10分鐘,工作人員上車強制收取每人20元的“托運費”——可行李根本沒有托運,仍然由各人保管,或放在行李架上,或抱在懷裡。客運站收費之亂可見一斑。對此,相關部門要進行整治,既是為了維護乘客的利益,也是為了重塑自身形象。

  □麻賀永(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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