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頭條新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傅崐成:中國應如何海洋維權

http://www.CRNTT.com   2013-05-26 09:01:03  


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院長傅崐成教授
  中評社北京5月26日訊/近年來,在中國南海、東海、黃海海域,紛爭不斷。除了外交、軍事陣線的頻繁動作,各國也常常訴諸國際法,最大化海洋和島嶼利益。但各國對國際法的解讀和奉守的理念也存在各種歧異。中國在邁向海洋強國的進程中,應該如何理解國際法,尤其是《海洋法公約》的作用,如何在現有的國際法框架下維護應有的權益?

  南風窗雜誌近日就中國海洋戰略和國際法的關係問題,專訪了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院長傅崐成教授。文章內容如下:

  國際法是動態的規範

  問:有學者提出,在南海問題上,中國雖然積極倡議“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但收效甚微,資源都給別人開發了。那麼中國是否還需要奉守這樣的原則?

  傅崐成:有必要,這是一個很好的態度,但是堅決不能把“主權在我”四個字丟掉。過去很多年,如果說我們在南海存在問題的話,就在於沒有強調“主權在我”,只強調“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其結果就是沒有爭議。如果不強調主權,就不會有爭議,或者是人家不會和你爭議,沒有爭議就沒有擱置的說法,沒有爭議人家就不願意坐下來和你談共同開發。

  國際法是一個動態的關係,不要期待有一部法律把國際上什麼問題都規定得清清楚楚。那種情況在低層次、技術性的問題上是存在的,但在更高的憲法法以上的層次,就不存在了。國家、主權、政府、管轄權這些都是憲法法的問題。這些問題在國際法上當然有規範,但都是動態的規範,比如不能規定哪個島是誰的,也不能規範說兩個國家分別主張的200海裡專屬經濟區的界限就一定在哪里。

  各國領海、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界限有很多衝突和重叠,國際法根據不同情況提供動態的解決方法。常採用的是衡平原則,但這個原則本身也是動態的,是指衡量所有情況後得出一個結果,並不是說已經有一個結果了,我們去遵守就行了。因此如果不強調“主權在我”,就不會有爭議,就不會進入這個“動態的衡平過程”,當然就不會獲得好效果。

  問:那麼要進入這個“動態的衡平過程”,體現在行動上中國要做些什麼?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