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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百國建官員財產公開

http://www.CRNTT.com   2012-11-04 09:00:53  


法律與生活10月下期封面
  中評社北京11月4日訊/“官員財產公開”制度自240多年前被瑞典首創以來,被稱為“陽光法案”或“終端反腐”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這個“治官之術”就被世界許多國家仿效。時至今日,全世界已有近百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這項制度。《法律與生活》日前登載文章“百國建官員財產公開:瑞典公務員請保姆也需監督”:

  盯緊官員

  “官員財產公示”的全球歷程

  “表哥”楊達才由一塊手表引發的一場風暴,事關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當楊達才被互聯網“自下而上”的反腐浪潮衝掉頭頂的烏紗帽時,一些人為此驚嘆;另一些人卻尷尬地發現,我國根據“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建立相關的反腐制度建設已遠遠落後於社會需求。

  “表哥風波”也表明,盯緊官員伸向社會和他人財富的第三只手,已是不可阻擋的趨勢。

  回首“官員財產公開”制度240多年的全球旅程,從瑞典副首相薩林買巧克力的幾十克朗公款,到韓國的金泳三總統於就職第二天帶頭吃下“財產公開”這只難咽的螃蟹……每個腳印都充滿艱險——無論是“自下而上”的監督,還是“自上而下”的改革,任何一種所謂的終端反腐制度的建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些代價甚至十分昂貴。

  在我國,早已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的《財產申報法》雖“只聞樓梯響,不見下樓來”,但自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區 “官員財產申報”邁出第一步起,我們便沒有停下制度反腐路徑的探尋。

  自240多年前被瑞典首創以來,被稱為“陽光法案”或“終端反腐”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這個“治官之術”就被世界許多國家仿效。時至今日,全世界已有近百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這項制度。

  1 近百國家暴曬官員家底

  ——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全球建立記錄

  意大利法學家貝卡利亞有句名言:“預防犯罪比懲治更高明,所有腐敗犯罪的人,他在腐敗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會不會被發現,而不是會不會被懲處。”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作為預防和防止腐敗發生的有效手段,正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被稱為“陽光法案”或“終端反腐”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從240多年前瑞典首創以來,這個“治官之術”就被世界許多國家仿效。時至今日,全世界已有近百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這項制度。

  在這些國家,不管是通過競選產生還是接受委任的政府官員,其個人財產信息必須公開。官員的家庭財產、從政前後個人財產增長幅度的變化和增長渠道的變化以及配偶和子女所從事的行業等,也必須向社會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事實證明,財產申報制猶如一把利刃,直刺腐敗者的要害,為推動各國的廉政建設、淨化社會風氣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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