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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日向WTO訴中國稀土出口限制是無理強求 | |
http://www.CRNTT.com 2012-07-05 08:07:48 |
雙重標準的無理強求 文章稱,美歐發達國家和中國在原材料出口問題上的分歧在幾年前就已產生。早在2009年,歐盟、美國和墨西哥就先後將中國的原材料出口限制政策告上WTO,所列舉的原材料包括鋁土、焦炭、螢石、鎂、錳、矽鐵、矽化碳、黃磷和鋅共9種;而2012年1月30日WTO的最後裁定結果認為中國限制這9種原材料的出口違反了國際貿易規則。這一裁定無異於一劑“強心針”,大大鼓勵了發達國家進一步對中國稀土的出口限制措施提起訴訟;同時,“前車之鑒”也給中國蒙上了一層灰色的無形陰影,相當多的輿論都認為這次稀土爭端中國敗訴的概率將更大。 無論WTO最終的裁決結果如何,歐美日就中國稀土出口限制向WTO提起訴訟的行為是一種雙重標準的無理強求,是“己所不欲卻施於人”的邏輯謬誤。 中國出於保護環境和資源的考慮對稀土的開採、生產和出口進行管理與限制是合情合理的。世界各國的稀土儲量中,中國約占36%、俄羅斯占19%、美國占13%、澳大利亞占5%以及印度占3%,然而中國的稀土出口卻占了世界總出口的近96%。美國和俄羅斯等國家不僅不出口,甚至不生產,完全依靠從中國進口來滿足其國內需求。究其原因,稀土是一種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並且開採過程會對環境造成損害,這些國家基於資源可持續和環境保護的考慮,基本不開發稀土資源。 回顧中國在過去幾十年中對稀土開採的態度與做法,全然沒有考慮環境成本,以及未來的資源可持續利用。不加任何管理地濫開採亂生產,不僅對環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不利影響,還形成了供大於求的過度競爭市場環境,以極低廉的價格供應國內外市場,出現了“金子只賣白菜價”的局面。近年來,中國出於保護環境和資源的目的,效仿其他國家的做法,對稀土的開採、生產和出口進行管理與限制,這些措施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但一些發達國家因為受到稀土進口價格大幅上漲的衝擊就挑起事端,一方面在保護著本國的稀土資源,另一方面卻又指責中國,這完全是對人對己雙重標準的做法,將“己所不欲”施於中國。 另一方面,中國在節能減排和全球氣候和環境改善上被反覆要求更多的措施和承諾,但在稀土問題上又不顧中國防止污染和減少排放的需求,這是明顯矛盾和不合邏輯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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