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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之偉:什麼是憲法?

http://www.CRNTT.com   2012-05-14 10:46:59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童之偉
  中評社北京5月14日訊/今年正好是中國憲法歷史滿100年。1912年3月公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中國第一部憲法,但屬臨時憲法。中國第一部正式憲法是1923年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還有1947元旦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一個《共同綱領》,這是1949年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臨時憲法。後來相繼產生了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中國現行憲法是1982年通過的,已經經過了四次修正。東方網日前登載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童之偉的文章“什麼是憲法?”:

  憲法最突出的外在特征是其國家根本性,但古希臘、古羅馬已出現了初具根本法特征的法律文書,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根本法觀念。古希臘著名學者亞里士多德在其著作中不時談到“雅典憲法”,當時這是指規定國家機構的根本組織和權限的法律。到古羅馬時代,則已有了與行政長官可自行變更的普通法律不同的、須有保民官參與其事才可變更的關於國家的根本組織的法律。可以說,在歐洲上古時期就已經有了憲法的萌芽。

  對於中國人來說,憲法是從歐美傳入日本,又從日本傳入中國的新型法律。近現代意義的憲法是歷史上商品貨幣關係普遍化和有民主事實後的結果。歷史上最早出現的不成文憲法當推1688年前後基本形成的英國憲法。歷史上最早出現的成文憲法是1787年通過、兩年後生效的美國憲法;稍後還有法國大革命過程中先後出現的幾部憲法。自那時以來,兩個多世紀過去了,憲法有了多方面的發展。中國人接觸和逐步接受近現代憲法觀念,是從19世紀末開始的。中國古代文獻中雖也能找到“憲”、“憲法”之類的說法,但都只有治國理政的規範或普通法規的意思,無國家根本法的含義。日本明治維新時期,西方根本法觀念傳入日本,日本學者參照中國古代文獻的提法將根本法譯為“憲法”。19世紀80年代,中國改良派、維新派人士提出“立憲法”等主張,其中的憲法二字,就是“出口日本轉內銷”的結果。到1908年,清王朝頒布了《欽定憲法大綱》,這樣,憲法一詞在中國官方文獻上就首次有了根本法的涵義。

  今年正好是中國憲法歷史滿100年。1912年3月公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中國第一部憲法,但屬臨時憲法。中國第一部正式憲法是1923年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還有1947年元旦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一個《共同綱領》,這是1949年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臨時憲法。後來相繼產生了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中國現行憲法是1982年通過的,已經經過了四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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