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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音樂人生存現狀調查 大陸最差

http://www.CRNTT.com   2012-04-13 14:25:54  


 
  時代周報:目前大陸的音樂版權究竟是一個什麼狀態?最常規的說法是互聯網免費下載讓音樂凋零。

  李廣平:互聯網絕對不是讓音樂凋零的原因,相反它加強了傳播。阿黛爾是目前英國最紅的女歌手,唱得奇好無比,為什麼她依然可以在歐美兩地賣出1000多萬張的CD?光是在美國,她就賣出了600多萬張。這個例子說明,不是傳播媒介的改變使音樂凋零的,大陸音樂版權最大的問題是人心,人們對免費午餐欲望太強烈了,中國人對版權的尊重還沒有形成。美國有iTunes,這個東西救了唱片業,喬布斯對唱片業的貢獻是我們無法想象的,iTunes每年有十幾個億回報給唱片業,美國人也從互聯網聽歌,但是他覺得好聽還是要去買唱片的。美國人買唱片,就像去菜市場買菜,拿一個筐買,一買十幾張。大陸不是,我們對喜愛的歌手,寧願在網上聽也不去買他的一張唱片。這個法出來以後,就更是雪上加霜了。它根本就不是鼓勵創作、鼓勵競爭,它是赤裸祼地對著作權人的打壓。無論是歌手還是音樂人還是唱片業的從業人員,目前沒有看到有人贊同這個草案。如果說我們全行業的人都誤讀了這一條,那只說明我們這個行業對翻錄音樂製品是多麼的深惡痛絕。

  時代周報:作為一個寫詞人,你覺得在中國做一個創作人能養活自己嗎?

  李廣平:用狄更斯的話來說,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互聯網時代,音樂製作的門檻降低了,新歌前所未有的多,每天光是新浪的微音樂首發,就會嚇你一跳。

  時代周報:這個錢到底誰掙了?

  李廣平:你知道彩鈴多可怕嗎?一首歌的彩鈴會下載過千萬次,這個錢到了哪裡?很少很少的錢到詞曲作家的手裡,大部分是運營商拿走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電信,還有中間的所謂電信代理商。其實音樂喂飽了很多人,可他們不是音樂人。

  時代周報:在這個行業裡,活得最好的人能夠掙到多少錢?

  李廣平:活得最好的人是歌手。全中國年收入在3000萬以上的歌手有幾十人,像王菲這樣的肯定過億。其次就是演出商,他們通過運作各種各樣的演唱會,收入是非常高的。再然後是大大小小的網絡歌手,像《愛情買賣》,人家在中國夜總會非常受歡迎,一個月演出在20次以上,一個月的收入應該是幾十萬……墊底的是詞曲創作者。從現在的形勢看,你只有免費將你的歌曲放到網上,讓別人都知道你,才可能通過演出來掙到一點點版稅。

  時代周報:詞曲創作者的版權到底是怎麼收的?比如有歌手在演唱會唱了你的那首《你在他鄉還好嗎》,他是不是要付錢給作詞人作曲人?

  李廣平:你問得太好了!法律規定,每場演唱會都要交納作品使用費,比例是演唱會門票收入的2.5%-7%。全國每天有幾千場演唱會,可音著協收不到錢。一方面,音著協沒有這個工作能力;另一方面,演唱會的組織者沒有繳納音樂作品使用費的習慣,除非音著協去告他們。這個(收入)本來是我認為詞曲作家夢想中最大的一塊蛋糕,卻一直沒有落到我們頭上。

  時代周報:想問一個比較隱私的問題,像你這樣的知名作詞家每年可以從音著協收到多少錢?

  李廣平:你要記住,中國沒有專業的作詞人,沒有!靠寫詞是養不了自己的,早就餓死了。作曲家也是。我的收入靠一些活動的策劃,寫歌是我一小部分的收入。前幾年卡拉OK收不到錢的時候,每年只有幾千塊。最好的是去年收到了四萬塊,我記得黃霑跟我說過一句話,他說你們大陸的音樂人都很可憐,按照你們歌曲紅的程度,每年應該會有過百萬的收入,如果你們不爭取音樂版權,你們永遠都發達不起來。

  時代周報:在大陸,靠版權是過不下去的。

  李廣平:台灣音樂界有一個名言:最紅的那首歌一定可以買一輛寶馬—那還僅僅只是詞曲作家,不是歌手喔。寫《謝謝你的愛》的台灣作曲家林秋離,最火的一年,收了80萬台幣的版權費。但在大陸呢?高曉鬆算是填詞人裡過得最滋潤的,主要收入是當評委。毛寧一場演唱會將近40萬元,但是寫《濤聲依舊》的陳小奇能收多少錢?

  時代周報:也就是說在台灣和香港,好的創作人可以過得很好,但在大陸就不一樣。

  李廣平:對。所以我老是跟年輕人說,我們是入對了行業,生錯了地方。所以這一次的著作權法修正案是一個很好的普法過程,讓我們音樂人都細讀了這個法律,原來可能一輩子都不會認真讀的,一旦認真讀了,會學到很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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