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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經濟改革與中國清廉政府建設

http://www.CRNTT.com   2012-04-10 09:38:34  


 
如何避免腐敗陷阱?

  高薪養廉的第二個重要考量是如何逃離腐敗的陷阱。很多社會,腐敗不僅發生在政府領域,也發生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可以說具有全社會性質。這樣的社會就容易陷入腐敗陷阱。如何走出陷阱?一些國家就轉向了政治精英。從一定程度上說,這是一條列寧主義路線,即通過政治精英來塑造社會,就是說,首先塑造一個清廉的政治精英集團,然後再通過這個集團來塑造清廉的社會。當然,與列寧主義不同。在列寧主義那裡,強調的是政治精英集團的道德水平,例如大公無私的獻身精神。但問題在於,道德的訴求可求不可得,並且也很難實現可持續性。這樣,高薪養廉的經濟方法就取而代之。至少從香港和新加坡的例子來說,這個實踐非常成功的。當然,高薪必須有一個限度,這個度是社會所能接受的。如果這個度超出了社會的接受程度,高薪的合法性就會成問題,這樣也很難使得精英集團來塑造社會。

  這裡必須指出的是,到社會經濟發展到發達的階段,高薪養廉的效用就會逐漸消失。主要是因為全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都已經到達一個可以過體面生活的程度,也就是中產階級社會。很多歐洲國家尤其是北歐國家,政府官員的薪水並不是很高,但也能保持清廉。這和全社會的高生活水平有關。因為到那個時候,從政也只是一種職業,人們無須通過權力尋租來過上好生活。

  也應當指出的是,在新加坡,早期的“高薪”目標主要是用來“養廉”。當然,高薪也並不是很高。但近年來,新加坡的高薪的目標主要是要和企業界競爭人才。很顯然,如果政府領域的工資很低,人才必然轉入企業界,而政府很難找到有用人才。因此,政府部門必須有相當高的薪水來吸引人才。同樣,這個“度”應當在哪裡?這在新加坡也是有爭議的。但不管怎樣,如果政府繼續要引領社會經濟發展方面起到一個重要作用,“高薪”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新加坡政府也不會因為社會的異議來放棄“高薪”制度。

  除了高薪制度,還有一個非常有效的制度就是官員個人收入的透明化,而實現透明化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官員收入的貨幣化。貨幣化就是有效的量化管理。官員的消費水平和其收入水平應當是對應的。貨幣化有利於對官員進行監督。一旦官員的消費水平遠遠超出了其工資水平,人們就可以懷疑其是否有非正常的收入,甚至腐敗了。所以,很多各級官員的工資是公開的,是可以供老百姓查找的。這方面,新加坡可以說是做得最為徹底。新加坡的高級官員連公車都沒有。這個群體的薪水很高,但所有的費用都包括在內了。

  無論是高薪養廉還是收入貨幣化,在中國都不存在。在所有與政府有關的領域包括醫院、學校、事業單位,當然也包括政府本身,人們的基本工資僅僅占其實際收入的很小的一個比例,大量的收入來自灰色地帶。可以說,中國的案例完全和高薪養廉、透明化相反的。低薪必然尋租,尋租必然腐敗。中國一位部長的費用和新加坡一位部長的費用誰高?從表面看,新加坡不知道要比中國高出幾倍來。但實際上的費用,中國的要高出新加坡的多少倍來呢?中國的部長低薪水,但有很高的灰色收入或者另類收入,例如公車、醫療、養老、旅遊等等。從這個角度看,如果中國採用新加坡的高薪制度,實際上的花費也差不多。同樣的花費,一個制度可以做到清廉,另一個制度則腐敗。這是制度選擇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人們可以相信,中國的制度實際上是可以改善的。

  在中國的經濟領域,還要簡單討論一下“原罪追究”問題。今天,無論是企業家還是政府官員,凡是手中握有大量的財富的都感覺到很不安全。因此,一有機會,他們都想把財富通過各種方式轉移到國外安全的地方。這裡就涉及到“原罪追究”的問題。這裡已經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原罪追究”的聲音在中國一直非常響亮。近年來因為社會不公平的惡化,這種聲音越來越響亮。這就導致了財富的加速流出。“原罪追究”當然是有道理的,因為這些人所擁有財富大多是非法所得。無論從道德還是法律來說,他們都應當受到追究。如何跳出現在這個惡性循環呢?在西方等國家,歷史上也曾經經歷過這樣一個階段。一個通用的辦法就是通過制定新法律,規定在某一時間段之前的非法收入,免除“原罪追究”,強制或者鼓勵這個群體投身到辦學、社會慈善事業等等。這樣既留住了財富,也有益於社會。然後,在這個時間段之後,對他們的收入通過以上所討論的種種舉措來監管。中國不妨從這些先發展國家學習如何處理這個問題。要不這個惡性循環繼續下去,要不對此進行“去道德化”處理跳出這個惡性循環。兩者可能各有利弊,但從長遠看,後者的利肯定高過前者。

  (本文是作者在“廉潔廣州理論研討會”(2012年3月21日)上的演講的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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