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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煙草領域的“貓鼠同籠”

http://www.CRNTT.com   2012-04-03 09:34:55  


近日,一則“煙草研究入圍國家科技獎”的報道引發廣泛關注
  中評社北京4月2日訊/據媒體報道,科技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於今年3月23日在科技部網站公示,國家煙草專賣局“中式卷煙特征理論體系構建及應用”項目申請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此信息甫一公布即引發社會各界強烈質疑。《廣州日報》今日登載評論員徐鋒的文章“不敢奢望控煙之‘矛’刺穿煙業之‘盾’”,文章認為,煙草領域的“貓鼠同籠”架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悖論式管理模式,讓控煙的努力化為與虎謀皮的浮雲。詳細內容如下:

  最近,“卷煙技術入圍國家科技進步獎”一事引起輿論嘩然。前天,中國控煙協會致函科技部,認為此行為違反國際公約,建議取消項目評獎資格。針對輿論質疑,科技部、工信部新聞發言人作出公開回應。前者稱,國家科技獎的評選將綜合采納合理意見,若意見屬實、有理,下一步評審會客觀采納;後者則表示,國家控煙是一項系統工程,工信部同時牽頭煙草發展和控煙,是基於全盤考量。

  雖然回應略顯含糊,但能及時回應並作出“會客觀采納”的表態,多少讓人看到了逆轉的希望。很多人期待著,旨在提高卷煙香味、口感的“科技發明”,最終會跌下獎壇。

  但是,即便此次果真能達成民意的暫時勝利,也不能擔保同樣荒唐的事件“其無後焉”。因為,機制沒理順,鬧劇悄悄上演的幾率仍將居高不下。比如,“煙草院士”不就在民意的一片質疑聲中穩穩當選嗎?當“機制性犯錯”面臨的是體制內法不責眾和息事寧人式寬慰,我們很難奢望下一份獲獎名單真的會剝奪來自煙草部門的位置。

  這份疑慮,源於對中國煙草產業“雌雄同體”現狀的透徹認識。此種“同體”,有著兩種表現形式。

  一曰政企同體。煙草專賣局與煙草公司兩塊牌子、一套班子,一手持“行政級別”、紅頭文件,一手持“市場主體”、價格機制,兩道通吃、兩手都硬。此類半官半商、非官非商、亦官亦商的怪胎,絕非煙草行業,環顧周遭,絕非罕見。二曰“矛”“盾”同體。世間最堪稱天才設想的,莫過於我國煙草領域的“貓鼠同籠”架構——控煙的、賣煙的,屬同一部委管轄;而且我們的“控煙體系”中,竟然還活躍著煙草專賣局的身影。這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悖論式管理模式,讓控煙的努力化為與虎謀皮的浮雲。打個不一定恰當的比方,讓黃鼠狼擔任“反偷雞體系”的骨幹分子,你說它會起正效應還是反效果?

  之所以會出現此種匪夷所思的現狀,深究原因,至少包括以下幾點——其一,迷信。凡是需要表示“重視”的、正義的事,認定只有政府部門親自掛帥甚至親自下場厮殺才能辦好,以至於下意識推論到:作為“政府部門”的煙草專賣局,控煙的執行力也會強於社會組織。其二,“條塊平均主義”。搞一場專項整治,便沙場秋點兵,沾邊的部門,不論秉性,一一忝列名單,此謂“曝光率平均主義”;或者,課題、評獎、表彰,名額按部門分豬肉,至於各系統內PK出何種寶貝,則睜只眼閉只眼,所以才會鬧出誘人吸煙的“科技進步獎”之類笑話,此謂“利益平均主義”。如此路徑依賴,背後透露出一種偷懶思維,其結果是制度設計上正義凜然、正氣十足,實際上相互抵牾,操作上漏洞頻出。

  其三,利益魅影。這一點無需贅述,看看各地對煙廠的鐘愛與扶持即可窺一斑。數據顯示,今年1~2月國有企業利潤同比下降10.9%,其中煙草行業卻實現利潤較大增幅;2011年全國煙草行業共實現工商稅利7529.56億元,同比增長22.5%,其中稅收金額是利潤的3.93倍……煙業仍為“奶牛”,控煙豈能不成空談!制度設計一旦動機混雜或偷工減料,現實效果極易失之毫厘謬以千里。這顯然絕非只是煙業奇特現狀給我們的無奈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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