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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李莊在美國… | |
http://www.CRNTT.com 2011-04-20 09:00:59 |
五、美國的司法制度是最好的制度嗎? 要強調的是,本人並不認為美國的司法制度是最好的司法制度。大家也許看過美國電影《定罪》(Conviction)——也有翻譯成《勇敢的貝蒂》。該片的最後提供了一個統計數字:從1989年起,共有254名犯罪嫌疑人起先被定罪,後又因為DNA測試被無罪釋放。換言之,如果沒有DNA技術,那麼這254名所謂的“罪犯”將會被錯誤地剝奪人身自由或被執行死刑。可以想象,在DNA技術橫空出世之前,肯定是有人被錯誤地投進了大牢或送上了刑場。 那麼,最好的制度在哪裡?最好的制度可能在我們人類為了自己的福祉而不斷努力爭取的過程當中,在這一點上,美國、中國、日本、利比亞、南非及其他所有的國家都是一樣的。也許這個“最好的制度”我們人類永遠也做不到,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誰早一步出發,誰就會早一點為我們自己謀取更多的安全和安定。也許有很多主客和客觀的條件制約了我們(比如,歷史的因素、文化的因素、經濟條件的因素等等),但是年無分老幼,地不分南北,是革命幹部也好,平頭老百姓也好,我們都不能放棄這個追求,因為這不僅是為了我們自己,也是為了我們的子孫後代。這就有點像買保險。買保險是有代價的,而且買的有些保險因為保險事由沒有發生也不一定用得上。但是歷史一再告訴我們,誰也保不齊自己或自己的子孫後代在所有的時間、所有的地點、所有的場合都不出一點事——刑事上的概率比較小,但加上民事和行政案件,概率就大了一些(注:博友們看到這里請敲三下桌子、把壞運氣敲掉)。保險的好處就在於,一旦所保險的事由真的發生了,那麼保單上的受益人就會受益——當然,前提是,保險公司是保險的。 那麼,就讓我們一起來為設立並完善這個保險的“保險公司”而努力!讓我們從李莊一案開始? 原題:如果李莊在美國…(評:公正的法律過程) 美國George Maso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的Josh Chamberlain同學對本文也有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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