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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合作 確立頂層目標與三大抓手 | |
http://www.CRNTT.com 2011-03-09 10:42:42 |
頂層目標,就是要設法突破行政區劃的束縛,在不影響“一國兩制”方針的大前提下,通過大珠三角城市群的建設和互動,全方位、多領域地推動粵港兩地的協調和合作。簡言之,粵港合作的過程,是香港借助珠三角擴大經濟腹地,藉高端服務業的優勢向北開拓,以更好地為整個國家的發展服務。而深圳等城市,則應借力於與香港的聯動發展,共同構建世界級的航運中心、金融中心、商貿中心、信息中心和其他如設計、會展、電影、高等教育等高端服務業的中心。因此,這個城市群的總體目標,必須看得遠定得高,就是要力爭成為亞太地區的經濟指揮中心和協調樞紐,這一點,是內地任何一個城市群,包括長三角地區都無法勝任的。 粵港合作的形式,是“一國兩制”前提下的要素合作,即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及技術流的合作,所以必須按照市場經濟的運作方式,遵循國際慣例來進行,在“一國兩制”背景下,如何更好地發揮香港與珠三角各城市間的優勢,進而為今後內地與澳門、台灣等地的合作找到合適道路,是珠三角城市群在“十二五”以至今後更長時期內的重要使命。 平心而論,近十年來,700萬人口的香港面對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挑戰,已顯力不從心,狹窄的土地和如此之少的人口總量,早已不足以支撐香港迎擊風浪。但要在過去30年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粵港合作,必須有三個更加得力的抓手。這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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