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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上海大火:10個關鍵詞

http://www.CRNTT.com   2010-11-18 09:43:50  


 

  建築設施 

  筆者認為,首先,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口號下,也需要告訴大家,城市讓人們更難逃生。消防意識不是幾張宣傳畫、電視片能解決的,首先是對建築的要求。如果你看過發達國家的任何大樓,大多有一個外掛的逃生梯,如果沒有外掛逃生梯的,都會有一個後門,即另外一個通道逃生;其次,每個房間都有煙霧報警器;對此,我們那麼昂貴的房價,是否就該有這些必要的逃生通道?

  法律規定 

  發達國家法律規定,一旦建築火警一響,必須迅速撤離,否則大樓的管理者要承擔法律責任。筆者在芝加哥上學時,學生在多次狼來了之後,知道是火警警報器太敏感,然而,一旦警報響,保安會把所有學生趕出教室。被趕了多次之後,消防意識自然增強。這點,我們為什麼沒有? 

  經費投入 

  不要說是我國居民的消防意識不發達,政府投入了多少經費?如膠州路所在的靜安區,2010年上半年財政收入36億元,消防安全花費了多少?在財政預算決算中根本看不到,即使歸類在公共安全支出2億元,也只列明其中世博安保費用3千萬元,其他費並沒有列明。相比之下,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達8億多元,其中撥付促進經濟發展的專項6.7億元,重大貸款貼息1.29億元。重經濟發展,輕民生保障,恐怕是不爭的事實。環境保護支出才可憐的1157萬元,甚至不及雕塑購置款1830萬元。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消防也一樣。財政不透明,考核只看經濟發展,民生不重視,是因為生民沒選擇權,這點能否從透明財政做起? 

  建築監管 

  接下來,基本上不用我講,造成火災的直接原因,是政府下屬國有公司轉包給小公司操作,小公司或許再會轉包下去,而監理,恐怕會眼開眼閉(上海話,裝作不知)。委托人,政府,是否盡了招標程序?政府主管部門,是否對此進行了監管。有網友找到政府部門網站下,施工企業居然是在“取得安全許可證,但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名單”中,這個名單中的企業居然有幾百個。類似有駕駛證但不會開車的買本族,這樣的情況下,不發生火災真是僥幸,一旦發生,只能是不幸。如何能改變這種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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