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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現狀為改變 兩岸共同決定何處去

http://www.CRNTT.com   2010-02-22 00:39:26  


 
  “現狀”向何處去可以由兩岸共同決定

  對於兩岸關係的現狀,台灣方面一些人士可能忽略了這樣一個問題:按照民主原則,人口數量佔大多數的大陸人民應當在兩岸關係問題上起主導作用,而不能說2300萬台灣人民有權單獨決定台灣前途命運。比如說,如果大陸人民不希望台灣獨立,台灣方面就應當“少數服從多數”。從大陸的利益和意識形態來看,大陸方面不可能允許台灣獨立。就意識形態來說,正如鄧小平說到香港問題時講“絕不當李鴻章”那樣,不管誰執政,都不可能接受丟失領土的國恥。就利益角度來說,起碼有一點,允許台灣獨立就等於是需要出海通道的中國大陸自己把門封住了,這是不可想像的。顯然,如果讓全體中國人表達意見,“獨立”不可能被允許成為台灣方面的選項;台灣同胞只要站在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角度看問題,也不會同意台灣獨立的。

  因此,所謂“台灣前途由台灣2300萬人民決定”的提法,如果說它也包含了合理成分的話,那麼,它並不是無條件的。

  作為既往事實的一個側面來說,台灣的事情也可以說是由2300萬台灣人民自己決定的:台灣地區領導人是台灣人民自主選舉的,台灣領導人的任何重大決策也是他們自己作出的,並沒有受到別人的左右。但是,必須指出的是,這並不是事實的全部。儘管台灣內部事務未受到直接干預,但祖國大陸並不是一個無動於衷的旁觀者。可以說,2300萬台灣人民之所以能夠作出這樣那樣的“決定”,是因為這些“決定”沒有超出13億大陸人民認可的範圍。看上去是“台灣人民”在作決定,但事實上13億大陸人民也“參與”了決定,而且事實上這一“參與”具有決定性意義。如果看不到這一事實,那是目光短淺;如果否認這一事實,那就可能是誤解或錯覺;如果回避這一事實,則就是自欺欺人。可以說,這也是“一中各表”基礎上兩岸關係現狀的一個重要方面:至少就現實而言,只要不超出一個中國的範圍,台灣前途可以也應當由2300萬台灣人民自己決定。

  同時,“台灣前途由台灣2300萬人民決定”也可以在這樣的意義上去理解:台灣的將來不管怎麼樣,很大程度上就是台灣人民自己選擇的結果,如果結果不好,只能說“腳上的泡是自己走出來的”。比如說,一部分人想要走“台獨”的道路,假如大多數台灣人接受了這樣的選擇,其前途可能就是戰爭,那麼,這樣的結果當然也可以說是“由2300萬台灣人民決定”的。當然,這個假設是不存在的,大多數台灣人民並不想要戰爭,所以,兩岸關係走上了和平發展的道路。從這個意義上說,說台灣前途由2300萬台灣人民自己決定,只是說別人代替不了台灣人民自己的選擇;在兩岸關係特別是台灣問題上,13億大陸同胞按照民主原則和實力原則應當發揮主導作用,但2300萬台灣同胞則必須發揮好主體作用。

  當然,有些人說“台灣前途由台灣2300萬人民決定”這句話,意思是台灣前途除了2300萬台灣人民,別人也不能參與決定,這顯然只是一部分人對兩岸關係現狀認識不清所致。陳水扁曾經說:把“國號改為台灣共和國,我做不到,我就是做不到。”為甚麼做不到?不是陳水扁“不努力”,他執政8年,已經使出了全身解數,也得到了某些國際勢力若明若暗的支持,有可能的話他早就做到了。事實上,在“一個中國”之內,陳水扁作為“台獨”勢力的代表者,他不僅主導不了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決定,更不可能撼動13億大陸人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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