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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觀察:仲裁結果出爐前後台當局反差明顯

http://www.CRNTT.com   2016-07-29 00:28:41  


 
  第三,聲明完全無法接受仲裁“結果”的理由:仲裁庭使用“中國台灣當局”不當稱呼貶抑“中華民國”作為“主權國家”地位;仲裁庭自行擴權將原不在菲律賓請求裁判的標的中的太平島裁決為岩礁,不得擁有專屬經濟區,嚴重損害“中華民國”南海諸島的法律地位及其相關海域權利;“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的權利不容置疑,仲裁庭既未邀請“中華民國”參與仲裁程序,也從未徵詢意見。因此裁決對“中華民國”不具有任何法律拘束力。

  第四,聲明“國軍”將堅定捍衛國家領土與主權,嚴密監控南海海域及外圍區域情勢,提升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值勤層級,持續派遣機、艦實施南沙巡弋、運補與護航,支持海巡任務;“海巡署”將正常實施東、南沙海域巡護勤務,適時增加頻度,並與海軍南偵任務交錯,強化偵巡連續性,以及強化東沙島及太平島的防衛作戰能力。

  且不談台灣當局在仲裁“結果”出爐後宣示的南海立場對捍衛中華民族南海共同利益有什麼積極意義以及還有哪些不足,單就這個立場來說,台灣當局完全可以在仲裁“結果”出爐前就明確宣示其中的絕大部分內容,而不是要等仲裁案“結果”出爐,詳細閱讀判決之後再表達立場。究其原因應該是在於台灣當局原本打算將其要維護的“南海主權”限定在太平島及周邊海域,以此作為遵守《公約》的表現,避免與大陸主張重叠,避談“十一段線”,避免“一中”印象,盡可能不變成“造成緊張的那方”。如同有關綠營人士聲稱的那樣從實際占有及主權,實務法律面討論問題。同時,台灣當局可能對太平島被“裁決”為“島”的信心較足,認為仲裁庭不敢造次,不敢越權“裁決”為“礁”。正因為有這樣的打算和這樣的信心,台灣當局在仲裁“結果”出爐前夕的一些令人訝異的行為與言論不足為奇,如從太平島撤回兩艘海巡艇,“我方不見得要在這個時候展現實力”,對於媒體詢問是否堅持U型線的問題,台灣當局相關成員力圖回避,要麼避免直接回答,要麼表現出懵懂無知等等。

  誰知道,仲裁“結果”一出,完全超乎台灣當局意料,依據在南沙的實際控制狀況,台灣當局在南沙海域基本上只剩下“太平礁”一個“點”了,中洲礁也基本位於“太平礁”這個“點”之內,其他基本沒台灣當局什麼事了,仲裁前夕台灣當局宣示的那些所謂南海立場也就基本失去了意義,原先準備好的新聞稿當然發不了了,自然要從實際出發重新宣示立場。從這個意義上說,仲裁鬧劇推動台灣當局向維護中華民族南海共同利益方向邁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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