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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準確理解混合所有制改革 | |
http://www.CRNTT.com 2014-09-30 09:14:57 |
第一財經日報發表財經評論人宋文閣文章表示,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內涵,有廣義和狹義的不同理解。廣義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指的是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所有制經濟成分通過股份制、聯營等形式,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制形式。廣義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混合產權中不一定包含國有經濟成分,而狹義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混合產權中一定包含國有經濟成分。 擁有兩種所有制類別以上的企業類型主要是:聯營企業中的國有之間聯營以外的其他經濟成分間聯營企業;國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兩種以上所有制經濟成分參與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港澳台企業中的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私人控股但有其他經濟成分參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中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 這幾種類型企業至少由兩種以上所有制成分的資本投資形成,因此,根據廣義的理解,它們都屬於混合所有制經濟。而按照狹義的理解,以上類型中有國有經濟成分參與的才屬於混合所有制經濟。 從國家出資人機構看,混合所有制是從狹義上的須有國有經濟成分,並且國有資本總量一定要占主導或控制地位。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改制上市或提高國有資產證券化率是最佳路徑。 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需備條件 文章分析,1、基於自願的混合法則。民營企業進入國有企業持有股份,必須是基於自願原則,絕對不能強迫命令,這是最基本的法則。 2、股權比例的合理適當安排。民營企業成為混合所有制以後,很重要的是它的比例如何安排,這就有一個預先設計的問題。現在民營企業入股國有企業的也有不少,但這樣的一些民營企業入股,實際上是陪襯、點綴的作用,沒有起到在機制體制方面發揮彼此優勢的作用。如果民營企業進入國企,所占比例不能太少,不能只搞占比1%、2%的混合所有制,要占到10%以上甚至達到30%,應該說就能起到在管理中的補充作用。國企有國企的優勢,民企有民企的優勢,能夠實行優勢融合、互補,是一個關鍵。 3、要有經營管理權和分紅派息權。民營企業入股後,作為混合所有制中的股東,必須充分保障它的合法權益。這個合法權益有兩個重要方面,一是經營管理的權利,一是分紅派息的權利。 4、要有員工及管理層持股。混合所有制應該從更大的角度去看,務必加入員工及管理層持股的“混合”。通過員工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可以促進國企的活力和效率機制的完善。最重要的是,通過這個方式,可以監督、制約國企的董事長、總經理等內部人的權力,對國企反腐倡廉形成體制上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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