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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探究:日軍戰犯為何比國軍戰犯更早釋放?

http://www.CRNTT.com   2013-11-09 10:06:02  


 
  為配合對台統戰,中共中央決定“分批釋放”國民黨戰犯

  那麼究竟該如何處理這批戰犯呢?1956年3月14日政協會議專門討論和研究如何處理在押的國內戰犯問題時,周恩來提出:“有的朋友主張來一個馬上全部釋放。事情很簡便,但那樣工作不完滿,收效也不廣。一下子轟動一時,過去後就沒有下文可做了。我們要影響台灣,還是一步一步地來做好。所以,照羅瑞卿部長提出的辦法,先放少數的試一試,看看效果。在押的國內戰犯總數是九百二十六人,你如果都送去台灣,台灣是不會接受的,很可能有一部分人還要被蔣介石殺掉。……因此,我們對國內戰犯的處理要分步驟進行,要研究讓他們怎樣去影響台灣。第一步,先集中組織他們到各地去參觀,允許親友訪問他們。……第二步,把他們的思想展開,然後跟他們討論討論如何對台灣做工作。……對國內戰犯,要他們一部分一部分地起作用。因為這跟和平解放台灣是配合的,他們去的過早了作用也不大。”最終,中共決定對國民黨戰犯實行“一個不殺,集中管教,分批釋放”的處理辦法。

  那麼什麼時候釋放這批戰犯合適呢?毛澤東在1956年5月2日的一次會議上表示,目前馬上釋放,時機尚不成熟,理由是:“放早了,老百姓不那麼清楚,我們也不好向老百姓說明,還要過幾年,老百姓的生活更加過得好了,我們再來放。”“不講清這個道理,一下子把他們放掉了,人家就不了解,也沒這個必要。”

  到了1959年8月24日,毛澤東致信劉少奇建議在國慶十年紀念時“赦免一批確實改惡從善的戰犯”。為什麼這個時候做這件事呢?9月15日,毛澤東在各黨派負責人會議上解釋說:現在“人民群眾站起來了,有神氣了,不怕他們了”。遵照毛的建議,9月17日,劉少奇頒布了特赦令,決定首批特赦釋放國民黨戰犯30名。1960年10月17日,公安部又向毛澤東提交了50名特赦和減刑戰犯名單,並在報告中提出“掌握這樣分批特赦的一種比例是適當的,既有利於目前的鬥爭,也適應今後每年都放一點的需要”。毛澤東閱後批示:“此件送少奇、富春同志閱看,在書記處通過照辦”。就這樣從1960年到1966年,基本上每年都要特赦一批國民黨戰犯。

  文革爆發後,特赦釋放國民黨戰犯的政策中斷,戰犯的處境也日趨惡化

  然而隨著“文革”的爆發,毛澤東說:“這場革命是與國民黨鬥爭的繼續。”因此,不僅特赦停止了,甚至連建國後17年公安部門的工作(包括戰犯改造工作)也給完全否定了。撫順戰犯管理所所長金源挨鬥百次以上,原來的經驗被批為“投降路線”,“施仁政”。1968年春撫順、濟南、西安戰犯管理所被軍管。1969年管理所的幹部集中下放到農場勞動。

  國民黨戰犯的日子更不好過,新來的管理人員怕犯錯誤,對戰犯“要狠點,態度要硬點,說話聲要高點,離得要遠點”。戰犯每天還要接待外調,外調人員硬要戰犯按照他們的口徑寫材料,否則動輒就實施“車輪戰”、“疲勞戰”,甚至打罵、侮辱。各管理所對有重病者不進行急救治療,只說不讓這些人過早死掉,以便擠出“活材料”,有的醫生也不敢也不願給戰犯們看病。

  上述狀況加劇了在押國民黨戰犯的不斷死亡,1966年6月至1975年12月,有103名在押戰犯病亡。根據周恩來1971年給謝富治和陳錫聯的指示稱:“撫順戰犯管理所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由於公安部工作不下達指示,也不派人下去檢查,因之許多戰犯病了不治者每年增長。66年1人、67年5人、68年8人、69年9人、70年10人、71年僅兩個月死了3人。證明工作水平日益下降。……應體現毛主席的無產階級政策,給這些戰犯以仁特赦的出路,否則人家會說:大戰犯特赦了,小戰犯關到死,國外戰犯特赦了,本國戰犯關起來。這是不合毛主席給出路的政策的。而且年深日久,早已無材料可擠,重點應是改造勞動,給以生活出路。”但是在當時的情況下,根本沒人敢再提什麼“特赦”,生怕被扣上“反動”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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