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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成鋼:金改要觸動基本體制

http://www.CRNTT.com   2013-01-03 09:15:00  


 
  土地國有制的另一面是土地成為地方政府的財源。這些年,地方政府以土地為抵押,獲得大量銀行貸款,投到一些低效益的項目,對國家金融安全造成重大威脅。銀行最令人擔心的是這部分資產,其規模最大,問題最多。

  第三個重大問題是金融監管。以證券市場為例,在任何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證券市場監管實際上是金融領域執法的問題。而任何執法的有效性一定取決於整個司法體系。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整個司法體系不獨立、缺少公正和沒有效率的情況下能發展證券市場。換句話說,法治是金融監管的基礎,比金融監管更重要、更基本。司法不獨立和缺乏法治,是導致中國金融監管失效最基本的原因。這些年,中國金融市場、特別是證券市場發展非常不順,最重要的原因是金融監管失效加上國家壟斷。
 
  ■ 如何改變體制

  為了切實推動體制改革,我想提幾點可行的建設性意見。

  第一,要盡快破除國企對金融領域的壟斷。核心是大規模開放民企、尤其是中小民企進入金融領域。有人擔心這會帶來金融風險。這裡存在基本概念混淆。民企絕不意味著比國企風險更大。所有發達國家的成功金融監管,都不是監管所有制,而是監管金融機構操作。金融監管應改進對所有金融機構操作的監管,一視同仁地對待國企和民企。

  第二,必須承認和保護全體公民包括城市居民和農民的土地私有產權。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是民主憲政、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更是金融發展的基礎。為實現這個目標,需要很多努力。在最終實現這個目標之前,以下是一些具體可行的步驟。

  ——大幅延長租賃給農民和城市居民的土地的租期。建立獨立於地方政府的司法機制保證這些租約得到執行,防止地方政府違反租約。

  ——大幅擴大公民使用租賃土地的權利。例如,允許公民使用租賃土地抵押融資創業。這不僅是金融體制改革必須做的事,也是解決經濟結構問題、保證社會經濟穩定發展必須做的事。

  ——以法律形式限制各級政府徵地的權力。在尚未承認公民的土地私有產權之前,必須用法律形式保護公民的權益,限制政府違背租賃條約強制徵地的權力。

  ——設立完全脫離地方黨政的金融業專業法庭,有助於部分地解決在金融領域裡的司法獨立問題,這對有效的金融監管而言是必要的制度條件。實現全面司法獨立還有相當困難的改革之路要走。以建立獨立的專業法庭為突破口是確實可行的改革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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