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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等極端事件發生後才故作震驚

http://www.CRNTT.com   2012-10-30 11:38:58  


 

  顯然,虐童事件震驚了輿論,設置了議題,牽引起媒體對同類事件的關注度,一個周末過後,很多人已開始遺忘,對這個話題不再感興趣,便轉移到新的熱點上。

  作為媒體人,我並不想批評媒體這種被熱點牽著鼻子走的浮躁病,這是追求新聞價值的媒體的局限。我想說的只是,能否突破對極端個案的關注,而敏銳地從每天發生的醜惡事件中看到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比如虐童事件,不是老師打了孩子70多個耳光,才覺得這是新聞,才意識到其後的問題,打了一個耳光,同樣是惡劣的虐童;不能只是像溫嶺那個老師揪著孩子的耳朵提離地面並拍照時,才震驚和震怒,其實這個老師先前已在個人空間中放過許多虐童照片,只不過不如揪耳朵那麼極端和有“衝擊力”。關注普遍問題,既能超越那種被個案牽著鼻子走的浮躁周期律,也能避免事件朝著極端化的方向發展。當然,媒體畢竟只是報道者,更需要掌握著決策權的相關政府有關注社會深層次問題的敏銳、耐心和責任感。

  網上一個帖子很有意思:布什說:“我們準備槍殺4000萬伊拉克人和1個修單車的。”CNN記者:“1個修單車的?!為什麼要殺死一個修單車的?”布什轉身拍拍鮑威爾的肩膀:“看吧,我都說沒有人會關心那4000萬伊拉克人。” ——這就是輿論和公眾,他們只關心奇怪的個案。媒體人都應該以這個故事為鏡。

【相關閱讀】姚建龍:浙江溫嶺虐童幼兒園至少應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2012年10月29日 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10月29日電 (記者李楠楠)今日下午,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院長、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會會長姚建龍做客人民微博微訪談就“幼師虐童現象頻發”話題與網友互動。

  10月24日,在浙江溫嶺發生一起民辦幼兒園老師雙手拎男童雙耳、致其雙腳離地的事件。相關照片在網上曝光後,當事老師顔某即被辭退,並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據公安部門解釋,我國刑法沒有“虐童罪”這一罪名,那麼少年兒童的人身安全怎樣才能受到更好的保護?“虐待兒童罪”是否應入刑?

  姚建龍表示,虐待兒童是一種高發而“靜悄悄”的現象,溫嶺虐童案通過一種有些意外的方式公之於眾,超出了絕大多數人可以容忍的限度,但是虐童入刑是一個需要理性面對的話題。按照我國刑法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造成輕傷及以上後果,溫嶺虐童案在身體傷害上還沒有達到這一標準,因此無法以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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