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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童丐真相

http://www.CRNTT.com   2011-02-24 13:25:04  


 
  盡管從建國以後我國對拐賣婦女兒童現象進行了幾次專項打擊,但拐賣兒童現象卻是越來越嚴重,具體分析起來有以下幾個特點:從個人分散作案,到集團化拐賣兒童;從一個人拐了孩子後直接找買家到現在拐運銷一條龍,甚至出現了一些專門批發被拐兒童的人販子;從境內作案發展到跨國作案;從單純的拐孩子傳宗接代到強迫孩子做非法營利活動,拐賣手法也從單純的“偷“發展到明搶明奪,甚至為了拐賣兒童出現殺害兒童親人的惡性案件。

  在張寶艶看來,被拐兒童的年齡普遍偏小,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是防拐上至關重要的一環。

  “實際上,從我們目前解救的孩子的情況來看,被熟人、親屬、朋友、老鄉拐走的孩子也有很大一部分,所以一定要告誡家長提防人販子。家長在平時生活中,不要把牌友,生意夥伴這一類的人帶到家裡。孩子比較單純,就可能認為他們是親人。但有的時候因為生意失和了,這些人就有可能向孩子下手了。”張寶艶提醒,“另外,家裡的保姆和雇工一定要核實他們的身份,這些人抱走孩子的也很多。保護孩子必須特別用心,不能懷有‘人販子不可能對自己孩子下手’這樣的僥幸心裡。”

  而在孩子成功解救之後,家長也應對孩子進行及時有效的心理援助。正如彭高峰說過,對於像樂樂這種正在記事的小孩,“解救相當於第二次拐賣”。

  華東師範大學臨床與心理咨詢研究所所長、心理健康輔導中心主任徐光興對此頗為認同。他在采訪中表示,對於年齡在3個月以上的孩子來講,被拐與解救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心理創傷,而第一次的創傷是永恒性的,第二次的則可以通過治療逐漸康複的。

  “首先可以採取家庭療法,父母要對這些被解救的孩子加倍的關心和愛護。其次也可以採用游戲療法,增加與孩子間的人際互動。最後,建議家長每三個月或半年帶孩子做一次體檢,防止孩子出現身心疾病。”徐光興提醒家長,被拐走過的孩子如果受到過虐待,更容易產生心理扭曲,也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對他們應該更加呵護與關心。

期待國家力量的加入

  從1月25日,微博解救乞討兒童,到2月8日,彭文樂成功回到親生父親身邊,再到越來越多的孩子通過這次的行動得到解救。這無疑是一個令人興奮的開始。

  孫海洋說,每找到一個孩子,他就覺得還有希望。但民間力量終究薄弱,它只是尋子家長們情急之下的無奈選擇。如果沒有得到很好的管理和規劃,甚至可能釀出更多悲劇。

  2008年1月1日,《中國反對拐賣婦女兒童行動計劃(2008~2012年)》正式實施。該計劃提出,建立反對拐賣婦女兒童行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公安部為牽頭單位。作為中國第一個國家級反拐工作的指導文件,此行動計劃涉及28個部委,涵蓋預防、打擊、受害人救助、遣返及康複、國際合作等領域。

  但在家長們看來,公安機關的力度還是太小。有些案子報了幾個月,一直沒立案。“再等等”、“給催催”這樣的字眼,讓父母們難以接受。《南都周刊》2006年9月的一份統計顯示,在歷年總共518名來自雲南、貴州和廣東的失蹤兒童中,經打電話一一核實,只有31名被找回。

  同時,對買方市場和賣方市場的“寬容”,也從某種程度上助長了這一人口買賣行徑。現行法律中,只要拐賣兒童的買主不妨礙司法機關執法,或對兒童沒有虐待行為,就可免於刑事責任。

  廣東潮汕地區就是個龐大的買方市場,這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孫海洋告訴記者,他就曾到過一個廣西人的家裡看到,一家4個小孩,3個是買來的。在當地,只需兩三千塊錢就可以上一個戶口。而很多孩子亦被轉手多次。

  據知情人士透露,一個馬仔花兩萬塊錢從人販子手裡買來孩子,幾次轉手後,很可能賣到七八萬。暴利讓一些做小本生意的人趨之若鶩,“女孩則便宜得多,基本上幾千塊錢就會出手。有些人販子把女孩當男孩抱走後,發現抱錯了,可能半路就會把孩子扔掉。”

  在他們眼裡,孩子就是“貨”,有人負責“進貨”,有人專管“驗貨”。

  其實,理想化的失蹤兒童救助體系,應該是公安機關和廣大人民群衆結合的救助體系。失蹤兒童的根源在於社會,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並且以此力量為主。丟了孩子去報警,但收效甚微。所以要辯證地看,一是要找公安機關,二要靠社會救援,三要調動人民群衆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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