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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中國的改革需要“給力”

http://www.CRNTT.com   2011-02-08 09:19:49  


 
  今天中國改革缺乏動力,就是因為既得利益坐大,而中央政府和人民之間又不能互相“給力”。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裡,中國所取得的成果就是政府和人民互相“給力”的結果。在1980年代,當時的執政者“給力”社會和人民,最形象的說法或者政策口號就是“放權讓利”。“放權”就是中央政府“給力”於地方政府,政府“給力”於人民;“讓利”就是中央政府把利益分給地方政府,政府把利益分給人民。地方和人民被“給力”了,又得到了利益,改革就充滿了巨大的動力。如果不“給力”於農民,中國的農村改革就不會取得成功;同樣,如果不“給力”於城市居民和工人,城市改革也難以成功。

  中國“給力”於社會的第二波,發生在鄧小平南巡之後。南巡之後,中國發生了一波更大規模的“分權讓利”運動。1990年代中期開始的“抓大放小”改革也是“給力”社會的過程。國家在組建大型企業集團(“給力”自己)的同時,把大量中小型企業,通過各種方式進行民營化。儘管在民營化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但之後造就了中國中小型企業的大發展。以中小型企業為主體的非國有部門,很快就超越國有部門,推動了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

  但是1990年代後期以來,中國的改革動力快速衰退,最終發展到目前停滯不前的狀態。也就是說,改革不“給力”了。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原因也很簡單。1990年代後期以來,被“給力”的既不是中央權威,也不是社會,而是既得利益。

  1994年稅制改革是為了強化中央政府的財政力量,這很有必要。但94體制是否真的“給力”中央政府?這沒有明確的答案,需要具體分析。94體制的確增強了中央政府宏觀調控經濟的能力,但是並沒有“給力”於中央政府二次分配能力。94體制“給力”於中央,使得中央的財政收入在很多年裡,每年以兩位數字的速度增加,但同時中國社會的收入分化和財富差異也在以同樣的速度增加。也就是說,中央政府在“給力”自己的同時,沒有“給力”於社會。除財政外,其它方方面面的改革也有類似的情形。概括地說,1990年代後期以來,中國的局面是“集權不讓利”。這種局面久而久之,造就了今天人們所看到的“國富民窮”的結局。

  “集權不讓利”在導致“國富民窮”局面的同時,大大“給力”了既得利益集團。1990年代後期以來,既得利益集團力量的壯大之速度是史無前例的。有三個因素在這個過程中扮演了很關鍵的角色。首先是經濟的擴張。不難理解,如果“分權讓利”條件下的經濟擴張,“給力”的是社會,在“集權不讓利”條件的經濟擴張,“給力”的自然就是既得利益集團。在任何社會,因為既得利益集團在社會所處的戰略地位,其所能分享的經濟成果的份額自然也就越大。其次是政府方面缺失有效改革舉措。因為既得利益所能分享到的利益份額,本來就要比社會大,為了避免社會和既得利益之間的失衡,政府就要引入有效的改革,來制衡既得利益,把利益導向社會。但政府顯然沒有做到這一點。其三,更為重要的是兩次危機促成了既得利益集團的更加被“給力”,即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和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在這兩次危機期間,政府為了有效應付危機,通過把大量的國家資源(財政、金融和其它的)導入既得利益群體(如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較之社會,既得利益具有高度的組織性,希望通過它們來有效抵禦危機。

  現在,既得利益集團已經碩大無比。無論是社會還是中央政府,在強大的既得利益面前毫無辦法,正在導致諸多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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