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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政策支持 加快推進港台實質聯繫

http://www.CRNTT.com   2010-03-05 11:20:24  


 
                    第四,爭取盡早實現在港中資入台。

  雖然隨兩岸關係緩和,大陸資本未來將會對台灣進行投資。不過,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台灣對大陸的投資仍有較大的顧慮,但對在港的中資企業進軍台灣,接受程度可能較高,可行性較大。事實上,在港中資企業是香港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香港國際化、市場化規則下發展的企業,是受到國際規則約束、遵守國際慣例的企業。如果不對在港中資企業作過度的意識形態解讀,在港中資企業與其他跨國公司對台灣的投資並無兩樣。鑒於在港中資企業的特殊地位,其成為大陸對台灣投資的先行者,不僅會加強港台之間的經貿聯繫,而且會為大陸資本進入台灣起到探路、開路的作用,加強香港在兩岸經濟合作的中介地位,香港也會在通過承擔新的中介角色而從中獲取應得的利益。因此,香港應該積極與台灣協商,爭取盡早實現在港中資入台。

  第五,港台應就彼此開放航權協商談判,簽署協議。

  香港是著名的國際航運中心,港台之間在航運方面有極大的合作空間。港台應該通過開放航權,提升雙方的航空樞紐地位和兩岸四地航空業的全球競爭力。

  雖說開放航權有利有弊,但對於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香港來說,應該採取較其他地方更為開放的航權開放政策。事實上,開放的空運環境,不僅可以迅速提升航空速遞運輸能力,而且有利於吸引那些非常倚重航空速遞服務的高科技、高增值行業來港發展。然而,香港航權開放不夠,明顯落後於新加坡。隨兩岸直航的實現,香港在兩岸空運中的中介地位將受到較大的衝擊。在這個背景下,香港航權的開放應該用新的思維,加快開放步伐,在確保香港國際空運中心地位的同時,通過區域合作,力提升港台航空樞紐地位和兩岸四地航空業的全球競爭力。

  一方面,港台應通過協商談判,彼此進一步開放航權,以形成香港國際機場和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的“雙中心”航空樞紐;另一方面,港澳台和大陸共同協商,盡最大可能相互開放航權,使得兩岸四地的航空公司都可以經過對方的機場飛往其他地區,以達至全面整合航空資源,形成兩岸四地“五大門戶機場”(北京國際機場、上海國際機場、廣州國際機場、香港國際機場、台北國際機場)和六大航空旗艦公司(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東方航空公司、中國南方航空公司、香港國泰航空公司、台灣中華航空公司、台灣長榮航空公司)的基本格局,將兩岸四地的航空業打造成為全球競爭力的最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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