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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文化的差異:和諧vs衝突

http://www.CRNTT.com   2009-05-16 00:26:39  


 
    從中國文化看胡錦濤創建和諧社會的涵義

   2006年11月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在胡錦濤總書記領導之下,提出“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指出:“建設和諧文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建設和諧文化的根本”。
次年(2007)10月21日,胡錦濤在中共十七大報告中,又特別強調:“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

  現在,我們要從文化角度來探討胡錦濤構建和諧社會思想的涵義為何。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在“決定”中,建設“和諧文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先決條件。其次,就是建設和諧文化等於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所以,最終目的,是要建立社會主義的和諧社會。並且“社會和諧”被定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我們在以上比較中西文化,已經認定了“社會和諧”觀念,是中國固有文化所傳下來的特有遺產。是西洋自古希臘以來就沒有的。

  根據以上中國傳統文化思想中和諧社會的構思,我們知道中國今日,自改革開放30年來,“制民之產”已不是問題。“發展社會福利”(譬如醫藥保險、失業保險),亦漸具條件。胡錦濤在2007年對中共十七大的報告中言及要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毉、老有所養、住有所居”。這與我們上面談及的“禮運大同篇”發展人民福利的理想,精神一致,幾乎只是用現代語言表達出來而已。更具體的是十六大的“決定”中說構建和諧社會之原則之一是要“逐步形成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頁五)。這也與以上講的儒家主張“德治”中的公平正直原則,遙遙相為呼應。

  “決定”中不假言詞地提到:“一些領導幹部的素質、能力和作風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適應;一些領域的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並指出“一些社會成員誠信缺失、道德失範”(頁二至頁三)。堪稱已體會到以上孔子所言“舉直錯諸枉”的意思。
至於先富後教的“重視教育”一節,“決定”中有很多規定。譬如在“加強社會事業建設”一節底下所列的“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專案,明確規定“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努力使勞動者人人有知識,個個有技能……繼續發展繼續教育,努力建設學習型社會”(頁七)。可說正是履行“先富後教”之古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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