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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前高官:沒有法定承諾防衛台灣

http://www.CRNTT.com   2020-08-20 00:02:42  


威爾遜中心舉行鄧志強新書線上研討會時提到台灣問題
 

  鄧志強指出,美國對台灣並沒有像對日本和韓國等盟友那樣的防衛承諾。美國是有法律要求美國自己維持防衛台灣的能力,並且提供台灣防衛自己的能力,“但是我們並沒有前去防衛他們的法定承諾”(but we don't have a legal statutory commitment to come to their defense)。美國政府中唯一能決定美國是否為台灣而與中國大陸開戰的人是美國總統。他表示,除非能在某個時候與總統有確定的談話,了解他們的想法,其對美國在特定形勢下會否協防台灣問題的回答總是“我不知道”。

  就其個人看法而言,鄧志強認為,美國的關鍵利益在於確保中國不決定對台動武或者以武力脅迫台灣,那意味著雙方要保持溝通線路的開放,意味著要確保台灣有能力自衛,也意味著要保持在“我們的一個中國政策與台灣關係法”的界限內。應當維持那個平衡,同時維持美國前去防衛台灣的能力,如果美國總統決定有充足能力那麼做的話。

  鄧志強稱,雖然不知道美國總統是否決定前去防衛台灣,但如果美國不維持這種能力,等於是替總統做決定,去掉這個選項。那不是好的治國方略,也沒服務好總統。他說:“我們需要維持那個選項,如果到了那個時候;如果威懾失敗,他們能夠做出那個決定;如果我們去防衛台灣,能夠成功。”

  鄧志強堅稱,如果台灣遭受無緣無故的攻擊(be attacked for no reason),美國應當去防衛台灣,當然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意外事件(contingency)。他說,台灣是重要角色,是美國重要的非官方夥伴,美國至少要維持台灣的自衛能力和美國前去協防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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