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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和南北朝鮮關係比較

http://www.CRNTT.com   2018-04-24 00:10:39  


 
  雖然,南北朝鮮之間的經濟合作從1980年代開始,啟動時間略早於兩岸之間交流,南北朝鮮之間的經貿交流合作難以成型的主要原因,除了南北朝鮮之間圍繞“安全困境”進行的政治軍事摩擦之外,還有非常重要的因素,是與朝鮮的改革開放政策的制度上不夠完善確有密切關係。朝鮮雖然做了一些經濟上“自己方式”的措施,但沒有提及“改革開放”四個字的政策,無法相比中國大陸的改革開放措施和制度化;於是這種非常保守的改革開放並沒有得到韓國或外資企業的認同,無法大量引進韓資和外資;“金剛山旅遊”和“開城旅遊”等項目也不是雙邊人員旅遊交流項目,而是由韓國人單向訪問朝鮮的觀光的項目。於是,這些經濟合作機制與中國的特區或引進外資的形式和內容大為不同。而且由於雙方政府當局包括韓國政府過於介入管理南北朝鮮的經濟合作,實在難免於政治軍事對立的影響。這種南北朝鮮之間的經貿合作,是與兩岸之間以企業來自負盈虧模式進行合作模式的中國方式的外資引進方式或模式有非常大的區別。而且,兩岸之間也有發生過非常嚴重的“突發事件”如“千島湖事件”等,但這些個別事件並沒有影響台資企業的大陸投資和兩岸經貿交流發展大潮流。但是,南北朝鮮發生一個突發事件如“天安艦擊沉”和“延坪島炮擊事件”或“金剛山事件”,就成為停辦合作交流的藉口,影響著整體南北朝鮮交流的進一步推進。

  三、兩岸和南北朝鮮:分裂關係的管理機制

  管理機制的概念,若適用於國家分裂關係的管理上面,可分為三個方面:一為運行機制包括管制組織和其運作機制;一為動力機制包括決定互相關係的環境如其中核心為相互溝通機制;一為約束機制包括有關管理法規和政策措施等。過去統一之前的東西德、目前兩岸之間、南北朝鮮之間,都有其特有的分裂關係的管理機制,各有不同路徑和範式來構建。於是,以分析這個管理機制的運作成熟或其情況來,可以研判其分裂關係的穩定度或相互適應其整合路徑上一些問題,也可以觀察雙邊關係的整合或統一的進程度等。下面就以南北朝鮮和兩岸的分裂關係的管理機制的三個方面來分析,兩岸和南北朝鮮的分裂關係和相互關係的一些問題。

  (一)管理分裂關係的組織機制

  兩岸與南北朝鮮,為了分裂關係的管理,都有設置負責業務的組織體系,如中國大陸的“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台灣的“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韓國的“統一部”、朝鮮的“祖國和平統一委員會”等。但是,這些組織功能和運作機制,各有不同的特色,其內容如下:

  (1)組織名稱

  兩岸的那些組織就用了分裂地區名稱如“台灣”或“大陸”,授權業務的民間組織用“海峽”,其含義顯得很清楚將其組織業務或功能主要用於管理對方的關係或與對方有關事務,當然也包括與國家統一大政方針有關的業務等。從這種用詞來看,兩岸當局現階段互相非常重視目前雙方關係的和平管理的態度。南北朝鮮則不同,雙方都用了“統一”兩個字,明白顯示其含義為更注重於“統一”結果本身,也包括對方有關事務。韓國和朝鮮都在使用這個“統一”單詞的組織,明示由己為中心統一國家的強烈政治意志。對方使用這個“統一”單詞,就容易聯想到“吸收統一”的意思。南北朝鮮之間“統一”常說為問題的解決之道,但這個單詞目前反而成為雙邊引起“安全困境”的主要單詞,成為實際上有些不利於南北朝鮮交流合作關係發展的主要障礙。目前南北朝鮮的最大的懸案為朝鮮“開發核武”,但朝鮮說這是為了防衛“制度統一”,以“自衛”為目的而推進的,以辯護其保有核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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