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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語中評:港可遏暴亂 23條立法必然 | |
http://www.CRNTT.com 2016-02-18 00:10:02 |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認為旺角事件凸顯了盡快推動23條立法的緊迫性。 譚惠珠昨日接受訪問時指出,香港的公安條例已經可以處理初一發生的暴動問題,並不牽涉23條裡面所講香港要立的法律。“我們要分清楚,如果是維持香港的法律和社會秩序、公共安全,這是香港政府的責任,第一道防線我們要守得好,防微杜漸。” 不過譚惠珠也表示,現在的“防線”守得不足夠。她列舉出四點應該改進的地方,分別是:第一,就算被判罪的人,其刑罰是比較缺乏阻嚇性;第二,香港應該有法例禁止非法集結和參與暴亂的人蒙面或者偽裝(disguise),很多國家都有相關法律。 第三,香港的防暴裝備應該加強,例如水炮車等。 第四,對於網絡上的監控,如果有人發動這些群體式的罪行時,可以得到預先的警號,在過程中知道他們怎麼通消息,以及調動一起犯罪的人。 “在‘佔中’的時候,其實這些人已經很健全地組織到一個網絡上的通訊方法,調動人或者通消息,或者告訴人們哪裡有器材可以用,已經有整套的網上聯繫方法。香港政府應該有足夠的力量應付到這樣的調動。”譚惠珠說。 什麼時候才是23條立法的適當時機?譚惠珠表示,這一屆政府已經說了不會立法,只能看下一屆政府怎樣處,“香港有責任為23條立法,而且是越早越好,但是既然香港政府說了這一屆不立,希望下一屆有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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