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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戰略定位

http://www.CRNTT.com   2014-06-10 09:07:09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已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
  中評社北京6月10日訊/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以新的理念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作了系統部署。這些部署對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既是繼承,也是發展。

  人民日報發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文章表示,鑒於改革的思路已經有所調整,將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放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在總體規劃和頂層設計中加以定位,全面評估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意義,非常重要。

  財政與財稅體制:在國家治理層面尋求定位

  對文章分析,《決定》則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對財政、財稅體製作了全新的解釋。

  對於財政,《決定》作出的界定是:“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基礎”和“重要支柱”,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由“政府的收支或政府的收支活動”到“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是在充分認識財政功能及其作用的基礎上,從更高層次和更廣範圍對財政功能及其作用的全新定位。從國家治理的總體角度定位財政,至少說明財政不僅僅是一個經濟範疇,而是一個事關國家治理和整個經濟社會事務,牽動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基本要素。隨著與國家治理相對接並以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為定位,財政被賦予了在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國家治理的各個方面履行職能以至發揮支撐作用的重大使命。

  財政功能與作用的全新定位如此,財稅體制自然也要與國家治理體系相對接,在國家治理體系中尋求定位。《決定》指出,“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由“優化資源配置、調節收入分配和促進經濟穩定”到“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絕非僅僅是功能和作用概括上的數量添加,而是從國家治理體系的角度對財稅體制功能與作用的提升和拓展,說明財稅體制實質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由於上述定位已經躍出經濟生活領域,而延伸至包括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在內的所有領域,而且財稅體制所具有的功能和所發揮的作用是支撐性的,作為一個必然結果,財稅體制就具有了更大的作用潛力和更廣的作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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