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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需有效化解金融風險 | |
http://www.CRNTT.com 2014-01-18 10:47:59 |
金融轉型和風險化解是金改主要任務 上海證券報發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綜合研究室主任陳道富文章表示,改革總是在特定歷史時期和發展階段開展的,都有其需要解決的特定問題。中國當前的金融改革需面對系統轉換和金融風險化解這兩個主要任務。 首先,中國金融體系需要實現轉型。金融體系是為實體經濟服務的。中國原有的金融體系,適應並服務於“集中資源辦大事”的經濟發展模式。當經濟發展更多依靠市場主體的原創力時,就顯出原有金融體系的不足了。中國的金融體系需要從政府大量幹預和保護,以間接融資為主、市場相對封閉分割,逐步轉向直接和間接融資並重,市場有一定開放並相互交叉、融合和分層的,更加市場化的金融體系。 其次,中國金融改革需有效化解金融風險。一方面,不同類型的金融體系,其吸收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方式是不一樣的。在間接融資為主的機構型金融市場中,風險主要通過機構的資本吸收等方式管理並化解的;在間接融資為主的市場型金融市場中,風險主要通過市場波動及時釋放和分散的。另一方面,中國金融改革伴隨著經濟增長階段和模式的轉換,金融體系吸收並反映著經濟體系的風險。金融改革不僅要應對自身系統轉換產生的風險,還需要承接經濟體系轉軌、經濟泡沫等給金融體系帶來的風險。當前,企業和地方政府債務率處於較高水平,以現金流衡量的資產回報率已低於社會平均融資成本,期限錯配和資源錯配日趨嚴重。金融內在聯繫增強,財政、金融、貨幣風險相互混淆,整個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不斷累積。 更大金融風險源於 金融改革和轉型過程中的不協調 文章分析,金融的處理對象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存在並處理金融風險是金融體系的特征之一。金融體系通過吸收、合理分配和分散、及時釋放等方式,積極應對金融風險。但由於中國特殊的經濟發展階段,加上體制機制上的一些缺陷,導致系統性風險不斷累積,甚至將分散的個別風險,不斷轉化為集中的系統性風險的傾向。在推進金融改革的過程中,中國需要高度關注並適時調整這類風險形成機制,以提高中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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