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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媒體的“官員財產監督權” | |
http://www.CRNTT.com 2013-02-21 10:20:56 |
實際上日本的這個“財產公開”制度還很不夠,需要進一步強化改進的地方還很多,這是因為日本是三權分立的國家,由議員組成的議會掌握著立法權,而財產公開制度監督的就是他們自己,所以在這件事上不會那麼積極。 日本一直有人在提議學習北歐國家的公職人員公開財產的制度,但掌握著立法權的國會議員們一直裝聾作啞,一直到1983年大阪府的堺市議會自行通過了確立政治倫理的地方性法規,規定市議會議員和市長必須公開個人財產,這才倒逼中央和其他的地方自治體不得不屈服於輿論的壓力先後引進了這條制度,即便是這樣,日本國會也還是抗拒到了1992年才實行國會議員財產公開,但還只是限於議員本人名義的財產。 但無論如何,日本的這種公職人員財產公開制度在不斷走向更加嚴謹和更加嚴格:出任公職就意味著要失去大部分的隱私權,“出任了公職也是人,也有隱私權”這種似是而非的狡辯是行不通的,為了保證公權能夠盡可能清廉地得到行使,就必須把出任公職的人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特別在財產上更是如此,如果不能接受這種監督的話,就請不要出任公職。 (作者:俞天任 旅日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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