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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廣昭:中共十八大的變革信號 | |
http://www.CRNTT.com 2012-11-17 09:50:32 |
第一,執政者將更加注重法治治理模式。胡錦濤在十八大報告中提出,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這是中國執政黨第一次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寫入行動指南。以往,中共在重要文件以及講話中,偏向於使用“法制”二字。此次在中共如此重大的政治會議上,“法治”(rule of law)代替“法制”(rule by law)的提法,表明決策者意識到,不應將法律僅視為一種統治工具,“法治”更是一種治理模式和文明形態。 可以說,相對於以往,十八大報告對法治著墨甚多。格外引人注目的是,胡錦濤在十八大上神情嚴肅地指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觀察家普遍認為,胡錦濤提出的法治“三不”,乃薄熙來案效應。雖然薄熙來案最根本的本質,在於他以民粹主義的風格,直接挑戰中共中央權威和中央意識形態,但對他的公開處理則是置於法治層面:貪腐、濫用權力等行為踐踏了法律權威。當薄熙來案中“法治”被推至核心位置時,啟動司法改革便有了壓力和推力。雖然胡錦濤沒有直接提“司法獨立”,但法治“三不”隱含著司法獨立的意涵。中共中央黨校學者謝春濤日前也指出,薄熙來案的爆發,將促使中共進一步認識到民主法治的重要性,將會在十八大加以推動。 其實,面對近些年中國社會不穩定的加劇,中國官方智庫學者紛紛建言,在民主仍存在爭議的前提下,可以法治先行,以此為社會解壓。這方面的典型代表是北京大學政治學系主任燕繼榮,以及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主任楊光斌。前者認為,正是由於法治不彰,公眾才高喊民主口號,為自己當家作主。後者在比較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政治發展的詞典式次序,提出中國先行“法治民主”的主張。中共高級智庫的建言,很可能會影響高層的治理思路和執政方向。 綜上所述,可以樂觀預見十八大後,中國新領導層將在司法改革、法律正義的道路上向前邁出一大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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