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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百國建官員財產公開 | |
http://www.CRNTT.com 2012-11-04 09:00:53 |
2 從申報到公開的“破冰”行動 名表、眼鏡、腰帶……一件件身價不菲的衣著飾品,讓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深陷“多寶門”,被眼尖的網友頂成了新聞的“主角”。經陝西省紀委調查,楊達才因存在嚴重違紀問題被撤職。 在官員財產公開的情況下,收入和財產可以解釋所有之時,戴什麼表是官員的私事,網友無須大驚小怪。在官員財產不公開的情況下,公眾對官員廉政與否存在懷疑,官員身上任何一件物品都可能像手表那樣成為一個麻煩。 在我國,《財產申報法》早已列入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但至今仍無法出台。在此期間出台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圍繞的基本都是“申報”而不是“公開”。目前,全國有16個市、縣試行官員財產公開,但公開主要針對新提拔幹部,而且多在內網或內部公示,公開對象和公開範圍有限,這些都使得官員財產公開的誠意備受質疑。 申報試點“摸著石頭過河” 2009年2月17日,新疆阿勒泰地區紀檢委在政府網站公布了所屬處級以上幹部的收入申報情況,被視為中國官員財產公開的破冰之舉。再後來,浙江慈溪、湖南瀏陽、寧夏銀川等地陸續跟進試點,嘗試推出包括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在內的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公示制度,將相關官員的材料向社會真正公開。當徐州賈汪區、鎮江市丹徒區及廣東順德也決定跟進時,官員財產公示的試點真有些四處開花的意思了。 這些試點地區大多位於中西部,市場化水平低,官員經濟關係簡單,收入相對較少而且固定單一,官員主觀阻力小,實施起來較容易。儘管社會對這些試點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和期望,但地方實踐的成果並未觸及民眾以及專家眼中的合格線。 從申報財產的官員級別來看,多數是科級和縣處級幹部,而各級別的“一把手”都不參與財產申報。各地只是公示一部分官員申報的財產,另一部分秘密申報,只有少數領導知情,而且即使公示的部分,其公示時間也太短、公示渠道狹窄,甚至只在本單位公示,社會公眾無從查詢。 各種財產申報的試點文件都不屬於法律的範疇,只是一些政策性文件。這些文件缺乏立法內涵的權威性、獨立性和應有的剛性,很難達到預期效果。缺乏懲罰機制和問責機制,拒絕、拖延申報或虛假申報的法律責任及追究責任難以到位。缺乏單獨的機構專門負責對申報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進行核實。缺乏公眾和媒體的監督,不能把公眾和媒體納入監督機制中來,忽視了最具監督力量的群體,難以達到社會滿意的效果。 儘管地方實踐所積累的經驗還稍顯稚嫩和缺乏系統化,但對於建立全國性財產申報制度具有極大的參考價值,可以將其看作是為全國性財產申報制度的推行進行著必要的準備。 申報的靈魂是公開 財產申報制度作為“終極反腐”制度,其靈魂在於公開。官員財產申報的結果沒有向公眾公布,不為公眾所知,就不能得到社會、媒體和官員身邊人的監督,效果等同於“零”。要使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真正有效,就必須把財產的申報和公開聯繫起來。缺少公開透明的民眾監督,任何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都不可能是真正有效的制度。 我國現有的財產申報制度圍繞的基本都是“申報”而不是“公開”。 2010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該規定的一個亮點就是删除了原來“對報告的內容,應當予以保密”的規定,更改為“應當設專人妥善保管”。這一變化雖然向財產公示邁出了一步,但仍然停留在“不公開”的階段。目前,在許多實施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試點地區,實行的是一種“有限公示”,即盡可能地將“公示”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以避免財產申報資料被過度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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