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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傷痕:百萬知青的婚姻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2-08-19 07:54:57  


  中評社北京8月19日訊/文革”後期,越來越多的知識青年遇到了婚姻問題。上山下鄉的特殊場合,使這個問題有別於一般意義上的社會婚姻,而成為運動中糾結著諸多矛盾的一個焦點問題。剖析這個問題,有助於加深對運動性質和一代青年悲劇性命運的了解。本文主要從知青的婚姻政策、知青婚姻率、知青婚姻類型三方面記述了百萬知青的婚戀生活。

婚姻政策

  知青下鄉以後或遲或早都會遇到婚姻問題,上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是運動的高潮期,新聞媒介不厭其煩地宣傳在農村“扎根一輩子”的思想。使下鄉知識青年“扎根”在農村的有效手段莫過於鼓勵他們在農村結婚,安家落戶,但有關部門卻把提倡晚婚作為知青工作的一個重點。

  1970年5月14日《人民日報》報道了貧下中農積極教育插隊知識青年,正確處理婚姻問題,勸導他們實行晚婚的消息。在這則消息中,是否堅持晚婚,被聳人聽聞地提高到“階級鬥爭”的高度加以認識,而一些地方出現的早婚苗頭則被斥責為“階級敵人”破壞知識青年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一股“妖風”。

  1973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員接見參加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的全體代表時,周恩來明確指出:“計劃生育,與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分不開。城鎮青年下去以後,要做模範。”他還特別誇獎女知青代表徐敏光是晚婚的“模範”。徐17歲時還鄉務農,此時已經28歲,還沒有結婚。周恩來指出:

  晚婚,計劃生育,下鄉青年提倡,造成風氣,更有力量。每年100多萬人到農村去,到處講,這是最好的推廣。

  1973年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上,主持者在周恩來的指示下特意邀請了老知青典型邢燕子、侯雋到會,向她們徵求意見。她們發表看法說:一般情況,知識青年下鄉三年就可以生活自給。但是,一到結婚年齡,就又有困難了。在知青小組集體裡凑合能過,從集體戶出來,要另外安家,蓋房子,買家具,需要不少錢。她們還根據當地情況算了一筆賬,一個下鄉青年,建房一間要用400元(材料按國家價格,用工由隊裡攤派,不管飯);小農具、生活用具、家庭副業鋪底約70元;夥食補助第一年大約100元;第二年大約三四十元;到結婚安家時,補助幾十元;再加上書報、醫藥費等,每人約需700元左右。邢、侯的估計似乎樂觀了些,對一大批被安置到貧困地區插隊的知識青年來說,下鄉三年乃至更長的時間,並不足以改變他們窘迫的處境;何況多數知青始終也沒領略過一個人一間屋的喜悅。即便如此,她們的估計有助於說明,下鄉青年在頭幾年裡是不具備成家立業的物質條件的。

  也就是在這次會議上,周恩來專門談到知青“晚婚”與房子的關係。他說:要提倡晚婚。剛下去,不到20歲,下去後頭七八年,十來年,可以不發生住房的問題。以後他可以自給了,有了積累,再給點補助,到結婚時就可以另蓋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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