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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的政府邊界 | |
http://www.CRNTT.com 2011-11-29 08:24:04 |
中國企業對外投資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比如投資區位過於集中、投資主體以國有企業為主、投資行業集中、投資動機以資源獲取型占重要部分、投資方式較為單一、忽視非股權投資經營模式、投資質量不高等。 第一財經日報發表南開大學跨國公司研究中心教授葛順奇文章指出,中國企業境外投資要獲得良好發展,需要企業責任,也需要政府政策。但政府政策的核心,是明確政府的邊界。 一是建立公平的國際投資規制,從制度上為“走出去”企業保駕護航。 目前,中國締結的各類國際投資協定260多個,要全面審查和評估現有的多邊、區域、雙邊約束中國對外投資的規制體系,建議建立內外統一、公開透明、公平合理的新的國際投資規制體系。 現在的國際投資規制範圍趨於廣泛,不僅包括准入前後的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徵收條款、爭端解決機制等,還包括了服務貿易、外包、非股權投資、政府採購、知識產權保護、競爭政策、透明度措施、環境政策、勞工政策、氣候議定書等新內容,這些不斷豐富的協定內容,會嚴重影響中國的對外投資,需要全面研究,提出具體的應對方案。 總之,對中國對外投資企業的利益維護,防範東道國政治和安全風險,享有公平的非歧視性待遇,需要締結統一的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投資規制體系,從制度上保障中國海外企業的切實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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