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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專家:兩岸可在南海斷續線建人工島

http://www.CRNTT.com   2011-11-20 08:05:27  


 
  但是,一些文字令人擔憂。精通國際關係和國際法的吾師熊玠(注18)於今年8月22日首次公開的指出:“有鑑於現代國際法有關海洋法部分的轉變,對中國‘歷史水域’的依據甚為不利,我們應考慮如何方能減低中國吃虧的程度。個人認為有兩個辦法:一是避免對全部南海水域主權的訴求,而採取對西沙群島、與南沙群島作主權訴求之策略(因為放棄對整個南海水域主權之主張,就不須要堅持‘歷史水域’這個已在現代海洋法變得虛無飄渺的原則)。二是在南海水域與島嶼問題上爭取與其他5家的共識,達成‘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目標。同年8月30日,他更加明確的指出:“中國所持的理論依據是南海自古以來就屬於中國即‘歷史水域(historic waters)’。這個觀點在二戰以前是有的。例如在殖民地時代,一個國家殖民其他國家之後,這部份的海就是該國的。但是殖民時代過去後,國際上就不承認這點了。也就是說國際法並不承認‘歷史水域’的說法。所以中國還講‘歷史水域’,不僅別的國家也不會承認,國際法也不會支持。中國這個主張是比較不利於中國的。”

  筆者認為我們還是可以堅持一個以前我於2003年12月在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新加坡)就創造的一個辯證概念——在南海維持雙重保險(double insurance)。一方面,中華民族要維持U-型線,而另一方面當要面對外國人之際則要強調對西沙群島與南沙群島作主權訴求。如果被迫走極端,我們就必須在部分與專屬經濟區重疊的U-型線上蓋一些具有海關(customs)、財政(fiscal)、衛生(health)、安全(safety)和移民(immigration)管轄權(laws and regulations)或功能的人工島嶼(參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第56、60和87條),例如在常年於水下,無法駐軍的曾母暗沙。須知,此舉是100%合法的,因為我們可以比照越南的做法把U-型線內的歷史海域視為內水。(越稱南海為東海。)又北京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第8條也提到說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內它可以蓋人工島。如此一來,外國就不能指責中國說它並不是一個沿海國(coastal state)故不“享有專屬權利建造並授權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島嶼。須知,1979年12月,馬來西亞發佈了一張新海上地圖,公佈其單方面聲稱的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同時以南沙群島中的某些島嶼位於其聲稱的這一大陸架界線之內為由,第一次正式將南沙群島的南部部分島礁列入大馬版圖並且對南沙群島主權提出要求。但是,印尼和新加坡並不承認(recognize)這張海圖。(注19)於1990年代末,以大陸架延伸為理由,馬來西亞宣稱彈丸礁(英語Swallow Reef,意思是燕子島;馬來語:Pulau Layang-Layang;越南語:Đá Hoa Lau),是沙巴(Sabah State)附屬島嶼的一部分。於1983年5月,三軍參謀總長宣佈大馬將在1983年6月間進駐南沙群島中的彈丸礁。彈丸礁現在面積已達0.35平方公里,成為南沙群島的第一大人工島,僅次於南沙群島中最大的島嶼太平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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