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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互設辦事處是兩岸政策重大突破

http://www.CRNTT.com   2011-07-05 11:23:49  


 
 最重要的是,台灣方面爭取到了多年以求而未得的“禮遇”問題。據說,台灣“外交部”駐“非邦交國”的代表處和辦事處,是相比照於美國《與台灣關係法》的相關規定,享有程度不同的“外交禮遇”的,包括豁免權及“外交郵袋”等。而長期以來,無論是回歸前的“台北經貿旅遊辦事處”,還是回歸後的“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都沒能享有這些權利,甚至其中一些台灣派來澳門的工作人員,所持證件還類似“外勞”的證件。而通過這次重大突破,這些問題都可一併解決。實際上,賴幸媛昨日就宣佈,台灣與港澳都同意向對方提供類似駐外人員的優遇安排,包括各項執行業務上之相關便利禮遇措施,如免徵薪俸稅、合理居留期限、免收簽證手續費、視業務需要進入機場及港口禁區接送台方重要官員或貴賓、使用禮遇通道或設施等。

  之所以能有如此重大的突破,當然是源於中央政府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對澳門特區政府的高度信任,也對未來兩岸關係發展具有高度信心,即使民進黨能僥倖上台,也將翻不了天。

  人民大眾開心之日,就是反動分子難受之時。這項決定,台灣、香港、澳門居民都皆大歡喜;但民進黨卻懮心忡忡,諸多懷疑。如“獨派”學者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教授陳儀深就對美國之音記者表示,表面的名稱更改,看來確實有進步,但也不免令人關注,台灣是否做出任何實質讓步來換取更名。這是典型的酸葡萄心態,凡馬政府獲得的每一項重大成就,都認為是“賣台”之舉,就連台港澳之間互設辦事處也都不例外。

  來源:澳門新華澳報2011年7月5日  作者: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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