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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減個人所得稅還不夠 | |
http://www.CRNTT.com 2011-03-03 10:17:12 |
■ 中國富人為何少交稅 中國富人確實交得太少 美國2009財年個人所得稅在9000億美元以上,占政府收入將近一半。美國2009年的GDP為14.8萬億美元,而中國同期的GDP為5.17萬億,按照這個比例計算,中國應該有3000億美元的個稅,但中國2009年個稅收入只有4000億人民幣,合600多億美元,中國為何個稅收入如此之低? 考慮到美國9000億美元個稅絕大多數是富人在交稅,而中國這600多億美元其中一大半還是工薪階層貢獻的,而中國的富人雖然不如美國多,但是中國的基尼系數甚至大於美國,可見中國富人占有財富的比例並不低於美國,因此我們不難得出“中國富人在偷稅”的結論,但對富人的徵稅為何那麼難?中國稅務部門可以實現每年20%以上的個人所得稅增長,為何偏偏就征不了富人的稅? 但實際上對富人也不是想收就收 無可否認,中國的個稅征受很可能存在對高收入者“監控不嚴”,造成很多高收入者實際上瞞報收入,但另一方面,其實從高收入者那裡收稅也不是想收就收。 按照法律規定,中國月收入十萬以上的人,其超出十萬的部分需要繳納45%的個人所得稅。這一稅率不可謂不高,然而企業所得稅的上限也才25%,因此大部分企業老板不會真的繳納這麼多,他們會把自己的個人收入變成企業收入,按照25%的稅率來交稅。進一步提高個人所得稅能讓高收入者交更多的稅嗎?顯然不會,他們最多只交25%的企業所得稅,即使把45%改成90%,對他們也沒有任何意義。 而如果大幅上調企業所得稅,例如把25%也上升到45%,則同樣不通,因為這樣一來,小老板就會失去創業的熱情,他們也許去給別人做經理人更劃得來一些,至少風險更小,而大老板們會把母公司轉移到別的稅率較低的地方去,最終結果是本地財政收入和經濟活躍度都蒙受損失。因此也可以說,對高收入者的稅收其實也是有“上限”的。 為了增稅,我們採用了其他選擇 沒法從富人那裡收更多的稅,又要提高稅收,就剩下兩個辦法,一是提高那些靠工資收入為生的中等收入人群的交稅比例——反正他們不會為了避稅而不上班,也很難跑到低稅的地方去;二是增加間接稅比例,讓人們雖然不直接交稅,但是交更多的增值稅,營業稅,關稅——間接稅的優點就是,交稅的人並不是真正承擔這些稅收的人,他可以把這些稅轉嫁給別人。這兩個辦法不太好,但要達到增稅的目標,也沒有太多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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