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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秀蓮為阻擋蔡英文可能會提出修例 | |
http://www.CRNTT.com 2010-12-15 08:55:02 |
實際上,這次“臨全會”的唯一任務,就是討論通過區域“立委”、不分區“立委”的提名制度;而民進黨秘書長蘇嘉全的個人意見,是最好也同時討論通過“總統”參選人的提名制度。由於二零一二年“立委”選舉與“總統”選舉的時間頗為接近,如按二零零八年的模式只是相差兩個月,而現時“中央選舉委員會”則為了節省社會成本,朝著兩個選舉合併進行的方向思考。因此,民進黨不可能在很短時間內先後召開兩次“臨全會”。在此情況下,在明年一月的“臨全會”上,很可能除了討論通過“立委”提名辦法之外,同時也討論通過“總統”參選人的提名機制。何況,據蘇嘉全透露,黨版的“總統”提名條例將於十二月下旬出籠,那就更應趁熱打鐵,及早通過了。 從目前情況看,黨版的“總統”提名條列,是分為協調產生和黨內初選產生兩個版本,而黨內初選版本又將有黨員投票與民調的不同比例之分。如是以這兩種方式產生“總統”參選人,呂秀蓮的機會都將不大,因為在民進黨內,比她年紀輕、形象好、能力強、威望高的人多的是。但呂秀蓮可能會刻意凸顯提名制度的不合理及制度的變來變去,要求恢復在一九九九年之前的“四年擇一條款”提名制度,就是黨員在各類公職選舉中,四年中只得參加其中一項選舉。倘她的主張能夠通過,就可將剛剛才參加直轄市長選的蔡英文、蘇貞昌、蘇嘉全等人排除在“總統”選舉之外。而在“四大天王”中,就餘下她與謝長廷、遊錫堃仍享有機會了。而從目前情況來看,遊錫堃的意願不高,謝長廷雖然有強烈的企圖心,是她的主要對手。但呂秀蓮仍可以“失敗者沒有道理再次參選”的理由,予以攔截。而她推銷自己的理由,就是曾兩次與陳水搭配參加“總統副總統”大選,兩次都選贏了。而且,她也是除陳水扁外,黨內曾擔任最高公職者,更上層樓就是順理成章。 所謂“四年擇一條款”,是指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規定,黨員在“總統、副總統”,“立委”,直轄市長、直轄市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這五類公職的黨內初選中,每四年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公職參選。陳水扁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的台北市長選舉中爭取連任失敗後,黨內大多數要求由他來代表民進黨參選二零零零年“總統”,但卻受到這個“四年擇一條款”規定的限制。為此,黨內“擁扁派”都意圖打破這個桎梏。率先為陳水扁解套的檯面人物是“福利國連線”領導人張俊雄,他向林義雄主席表示,“政黨必須因應社會的需求,否則將會被淘汰”。張俊雄的建議獲得接納,一份以二零零零年“總統”大選為主,在不動“四年擇一條款”、但又可讓陳水扁參加一年多之後的“總統”選舉的“黨內特別提名條例”遂應運而生,經過黨內各派系協調,獲得基本同意,從而為陳水扁參選“總統”掃清了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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