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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者被刑拘:權力導演的恐怖大片

http://www.CRNTT.com   2010-08-01 10:15:32  


 
  3億元商業糾紛案

  然而,一件“偶然”事件,改變了王白浪和周京長原本良好的合作關系。

  一家名為杭州市金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金座公司)的企業,向杭州市國土局申領了濱江區第12號地塊的土地權屬證書,而且取得了相關開發批文。

  本來是凱恩投資的12號地塊,怎麼會突然歸於金座公司名下?王靜波緊急向有關職能部門了解核實,發現了一份《凱恩投資關於同意成立金座公司的股東會決議》。

  該股東會議決議顯示,2007年1月15日,凱恩投資王靜波和周京長兩位股東一致決議成立杭州金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中凱恩投資出資額800萬元占股80%,自然人許明出資200萬占股20%,公司法人代表為周京長,並將12號地塊項目開發調整至金座公司。

  王靜波發現,這位神秘的自然人股東許明,恰恰是周京長的秘書許以珂的父親。而更蹊蹺的是,作為股東,王靜波並不記得和周京長開會成立金座公司的事,甚至股東會決議上“王靜波”的簽名,也是周京長私自偽造的。

  據此股東會議決議,凱恩投資向杭州市國土局申請將12號地塊調整至金座公司,並於2007年2月1日完成了相關的土地受讓方調整手續。

  王靜波認為,該“股東會決議”上的也是周京長偽造的自己的簽名。周京長自己給自己開了兩次“股東會”,並炮製編造了紀要文書,將公司重要資產轉移到自己名下。

  然而,記者在周京長處,又聽到了截然不同的說法。

  “凱恩投資不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必須依法成立項目公司才能運作12號地塊。”周京長對記者說,當初他邀請王家兄弟一起合作經營遭拒絕,但對方同意出具公司決議時股東簽名可讓人代簽。於是,他便邀請了朋友許明專門合資成立了項目開發公司金座公司,並將12號地塊調整到金座公司名下。

  “競拍土地和成立金座公司,都需股東會決議。但兩次會議王靜波都沒來參加,都叫別人代他簽名的。可現在他卻指責成立金座公司的股東會決議是假的。”在記者面前,周京長覺得自己有些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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