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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釣魚島爭端 當年國民黨如何因應

http://www.CRNTT.com   2021-04-08 00:04:22  


  中評社香港3月8日電/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助教王玉國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3月號發表專文《1968-1971年間台灣國民黨當局針對釣魚島爭端的因應》,作者認為:在1968-1971年間,台灣國民黨當局圍繞釣魚島問題作出種種因應,並產生一定效果,雖未改變美國擅自將釣魚島交給日本、從而導致日本實際控制釣魚島的事實,但不能因此而否定或抹殺國民黨當局的努力。國民黨當局基於兩岸對峙思維模式,弱化了保釣運動的效果。文章內容如下:

  6月22日,日本沖繩縣石垣市議會通過議案,把釣魚島的“行政區劃”名稱由“登野城”更名為“登野城尖閣”。同日,台灣當局駐日代表謝長廷針對前國民黨民意代表林郁方的批評在臉書發文,質疑國民黨當局在1971年釣魚島爭端中沒有正式交涉、沒有抗議。筆者通過查閱相關檔案發現,早在1968年國民黨當局就開始關注釣魚島,從經濟、政治、外事等角度做出各種努力,捍衛釣魚島領土和主權;但針對海外和境內的青年學生保釣運動,國民黨當局又有所顧慮而不採取引導措施。

  一、國民黨當局維護釣魚島主權的因應

  1968年10月,美、日、韓、台學者在東海及黃海進行物理探勘。次年發表報告,認為台日之間大陸架,可能蘊含大量石油。通常認為該報告發表後,在此地區的釣魚島才引起世界關注。其實早在1968年2月,台灣外事部門條法司就編撰《尖閣群島與石油問題之研究》介紹釣魚島地理位置、經濟價值,建議搜集釣魚島與中國有關的證據與資料、批准《大陸架公約》作為開發法律根據、與外商洽談合作開採。〔1〕1968年10月31日,台灣“中國石油公司”上報台灣經濟部門,認為釣魚島與琉球群島並無大陸架關係,屬於台灣的大陸架邊緣,提出勘探計劃,還建議在釣魚島設立村里,隸屬於台北縣。〔2〕11月7日,台灣經濟部門召集礦業司、“中國石油公司”、外事部門、防務部門等相關負責人召開會議,討論釣魚島探勘事宜。〔3〕台灣防務部門在東經123度以西,釣魚島與台灣本島之間進行勘探。〔4〕台灣安全部門建議儘快與美國方面商談合作探勘,以避免跟日本發生關係。〔5〕中國文化學院歷史研究所承接研究計劃,希望通過地圖及資料,證明台灣東北部的島嶼與礁石屬於中國領土。〔6〕1969年7月,台灣當局將台灣海峽地區劃分十個地塊,並選定“峽東壹”及“峽東貳”兩地塊設定公營礦業權。〔7〕1970年7-9月,台灣“中國石油公司”陸續與多家外商公司簽訂石油探采合約。1970年8月,台灣經濟部門公佈《“中華民國”海域大陸礁層石油礦保留區(先行開放部分)之位置表》,共分5區,同時公佈詳細的各點坐標。10月15日,台灣行政機構“新聞局”正式對外宣佈五個海域石油礦區範圍。〔8〕可見,早在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在東海及黃海調查之前,國民黨當局就已經注意到釣魚島,召開會議商討釣魚島地理、歷史以及探勘事宜,將台灣海峽劃分區域,邀請美國公司與台灣的“中國石油公司”聯合探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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