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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慧來:中國依法治國的破題與難題 | |
http://www.CRNTT.com 2014-12-02 11:28:58 |
其二,國家最高領導人的執政理念與權威,為依法治國的推進提供了可能性。在民主與法治這些人類社會的核心價值上,習近平有著相當先進程度的認知。早在2010年,習近平在中共執政觀“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基礎上,率先提出“權為民所賦”。在更早的在2005年主政浙江時,他就提出“法治浙江”的理念,親自主持“法治浙江”重點課題。2007年,他提出“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的社會”的觀點。當選總書記之後,“依法治國”理念貫穿在他提出的治國理政的各種方案中。 法治建設需要以自上而下的方式進行,除了先進的理念之外,依法治國的推進還有賴於最高領導人擁有相應的權威。中共十八大之後的最高權力格局變化,是改變了以往兩屆“九龍治水”的權力分散局面,提高了總書記的權威與職責。 為了全面深化改革與應對中國崛起之後,日益複雜的國際形勢的需要,習近平擔任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等多個領導小組組長,和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等重要職務。這一系列權力布局的調整和變化,使得習近平有了相應的權威和能力,去推動依法治國的實踐與進步。 相對而言,中國依法治國破題雖已不易,但推進更難。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種全會就提出了依法治國理念,隨後在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上,依法治國作為國家發展的基本方略和目標被多次提出,但還是出現了強制維穩、重慶唱紅打黑這樣法治嚴重倒退的現象。這個歷程表明,依法治國知易行難。到底難在哪裡呢? 首先,依法治國難在受到官本位文化的滯礙。從本質上講,法治的核心是限制權力,依法治國關鍵是依法治權、塑造法律至上的觀念。但直到今天,官本位文化在中國仍然根深蒂固。這是一種以官為本、以官為貴、以官為尊為主要內容的價值觀。1792年,正值“康乾盛世”時期訪華的馬嘎爾尼,通過觀察得出一個結論:“中國人沒有信仰,如果說有的話,那就是做官,做官便譬如他們的宗教。” 官本位文化形成的權力主導,權大於法、官貴民賤思想,在中國有著廣泛的社會認同,與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文化勢同水火,存在著根本的不同與矛盾。官本位文化不除,就難以形成法治的意識、觀念、原則和精神,依法治國便泥濘難行。 其次,依法治國的障礙更來自於現實中的官本位體制。中共建政伊始,毛澤東說“百代皆行秦政制”,加上學習蘇聯模式,在20世紀50年代中國便通過嚴格官階差序標準,把社會經濟領域的各種職位行政化,比照官階確定相應待遇,建立了一套比歷史上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官本位體制,計劃經濟則進一步強化並固化這個體制。 改革開放後,官本位體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包括司法在內的社會各領域泛行政化的趨勢越演越烈,“權力通吃”成為常態。官本位體制導致政府職能錯位,以官入商,官商不分,以官入法,政法不明,政府官員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其自然導致的結果是,權力而不是法律的邏輯,主導著社會的運行規則。因此,官本位體制不改,則法治不彰。 總的來說,把依法治國上升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現代化的制度保障,是一個巨大的進步,這對未來中國最終實現政治與社會現代化所具有的重大意義,自不待言。 作者周慧來是中國獨立評論人士 來源:聯合早報2014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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