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治澳門經濟各自凸顯主要矛盾 | |
http://www.CRNTT.com 2014-03-07 08:55:23 |
昨日張德江先後到全國人大香港、澳門特區代表團參加審議《政府工作報告》的會議。他參與港澳代表團的活動,具有雙重身份,既是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委員長,與港澳地區的全國人大代表共同參與全國人大會議的活動,也是以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的身份,與港澳地區的全國人大代表,探討在全國人大活動的角度上,如何發揮大家在港澳事務上的積極作用。這與習近平、胡錦濤等領導人鼓勵全國政協和地方各級政協的港澳委員,發揮雙重積極作用,有著某種契合之處。因此,張德江參與港澳代表團活動時的發言,是除“一把手”習近平之外,最具“指標性”意義的。 本來,在張德江之前,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組長,是由專任國家副主席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這是凸顯了國家行政權力,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創組組長”曾慶紅如此,其繼任者習近平也是如此。而從本屆起,組長卻移交給專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張德江。有人說,因為擔任今屆國家副主席的李源潮,由於中央政治局常委“九改七”的原因而能升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因而只能以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次一級”位階改任副組長,而改由專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張德江兼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以保持該小組的最高政治位階。 此番解讀當然有一定道理,但也僅只是屬於組織層面上的;而不能忽略更重要的屬於政治和法律層面上的原因,那就是從基本法的角度,將港澳事務工作回歸憲政制度的高度,以利於在兩個基本法實施中遇到的涉及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係的問題,以《憲法》和基本法為依據,準確地抓住“一國”與“兩制”的關係這個核心,嚴格按照既有利於維護“一國”,又有利於實行“兩制”的要求,使“一國”和“兩制”都能得到維護,既保証中央對香港、澳門有效行使國家主權,保証基本法在全國範圍獲得統一的理解和執行,又保證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有效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保証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 由此,今後中央的港澳事務工作,將更加重視《憲法》、基本法和在港澳兩天前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以及港澳兩特區的法律,並將之提升到憲政制度的高度,一切行政工作都必須服從於憲制和法律,這本身就是依法治國的表現。實際上,兩部基本法是“一國兩制”這一基本國策的產物和體現,以“一國兩制”的方針為指導,把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安全,與授權兩個特區實行高度自治、保障香港、澳門的繁榮穩定,有機地密切結合起來,從法律上保證“一國兩制”的偉大理想在香港、澳門的實施。因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兼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就是從基本法的角度,將港澳事務工作回歸憲政制度。 果然,張德江昨日在香港代表團發表的一大篇談話,就全都是緊緊圍繞著香港的政改問題而展開的。儘管這是針對香港目前的特首選舉辦法方案的“即時指導”,但也顯然就如何正確處理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及怎樣全面準確落實執行基本法,作出了具有中長期方向性意義的指引。 而張德江參與澳門代表團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活動所發表的談話內容,卻基本上並沒有與基本法相關,而是著重於經濟發展問題。這除了是澳門特區目前並沒有發生“熱辣滾”的與基本法有關的事務之外,也由於中央已經確信,澳門特區在落實執行基本法上是較為暢順的,因而中央是完全可以放心的。實際上,在前不久的政制發展的過程,就證明澳門特區政府和絕大多數澳門居民,是完全按照基本法的框架,及全國人大常會的“解釋”亦即中央的意向而進行的。因此,具有“雙重中央代表”身份的張德江,也就無須就此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特別作出指導。 正如哲學上一個著名的命題所指的那樣,主要矛盾解決後,次要矛盾就上升為主要矛盾。現在,在整體港澳事務中屬於主要矛盾的政治議題,在澳門特區已經獲得到妥善的解決,因而屬於次要矛盾的經濟問題,就已經在澳門特區上升為主要矛盾。因此,曾經在地方首長層級從事過經濟工作,在出任國務院副總理時更是主管金融、商貿,及質檢、海關、工商管理、旅遊等行政事務,因而十分熟悉經濟工作的張德江,就在對澳門代表團的講話中,除了是“應景”的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澳門特區成立十五周年大慶這兩件屬於政治範疇的事務之外,就專談經濟問題了。他既肯定了澳門經濟發展的成績,但更指出澳門經發展所面臨的隱憂,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加強與內地合作交流,培養好自己人才,研究橫琴如何與澳門澳配合發展,拓展澳門自己的發展空間,在強化中葡平台作用上亦要有新思維,如探討成為中葡網絡中心平台等,並指出“物流中心”、“商貿中心”等主張,受到土地資源匱缺的嚴重制約而不切合實際。 實際上,澳門經濟發展所遇到的問題是嚴重的。本來,中央早就對澳門經濟發展的“罩門”作出了準確的診斷,並開出了“藥方”,包括“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架設“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平台”等。但我們有否“照單執藥”而使到澳門經濟可以“藥到病除”呢?很遺憾,除了“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平台”,是屬於國家事務,其中的“中國--葡語國家論壇”更是由商務部和外交部操辦,而搞得比較好之外,其餘兩項,儘管也做了一些工作,但還是並不足夠。其實,就是“中葡平台”方面,還仍有不足。比如,在推動和幫助內地企業“走出去”方面,就未能推介內地企業到葡語國家。也湊巧的是,張德江昨日還以其曾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經驗,希望澳門的年輕人能夠學習“浙江人”。就此方面,連澳門人自己都未能做到充分利用葡語國家的廣闊市場,更遑論引介內地民企到葡語國家開拓發展。 誠然,澳門在執行“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上,遇到了土地和人力兩大資源緊缺的問題。前者是“不可再生”資源,再急也沒有辦法,只能是祈求中央批准澳門繼續填海,或調整目前的橫琴政策,更或是批准澳門以“飛地”模式在別的海域填海。至於人力資源,是屬於“可以再生”的資源,這個“可以再生”並非是指“循環利用”,而是可以從本身人口中“增值”和“增殖”,也可以引進“外援”。但以目前的“關門主義”心態看,“外援”的大門仍很難打開。那就只能是依靠本身人口的“增值”和“增殖”了。“增值”,那就是特區政府的人才培養計劃,需要較長的時間;“增殖”,更是遠水救不了近火,因為一個人從呱呱墮地出生到成才,起碼需要二、三十年的時間。何況,正在成長的中產階層,是“計劃生育”的主動響應者,甚至近年還流行“丁克主義”,拒絕生育。這將使澳門的經濟發展,面對更難打開的“死結”,還需大家齊來想辦法,不負中央尤其是張德江的殷切期望。(作者永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