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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不願做石油”不怪壟斷? | |
http://www.CRNTT.com 2013-09-06 11:43:28 |
■ 首先,“民企不願做石油”就值得商榷 上游勘探開採:曾讓民營企業蜂擁而至 石油產業有比較長的鏈條,從上游的勘探開採,到中游的汽柴油等成品油煉制,到下游的批發零售,再到進出口貿易、產品定價等。楊禹認為“很多人期待的‘敞開大門、投資者蜂擁而入’的場面,只是一種美好的誤會。”那麼不妨從門檻最高的勘探開採出發,看看到底有沒有投資者想進去。 1997年,勘探開採的准入限制曾短暫鬆動。中石油為降低勘探和開採成本,將旗下11個“低品位油田”區塊對外招標。此舉的依據是1986年通過的《礦產資源法》,該法允許持有石油、天然氣許可證的企業劃一部分采區承包給其他單位,實行產品分成、合作開發。注册地在香港的中匯石油公司,抓住了機會。根據中匯石油與中石油吉林油田的協議,合同期內,由中匯石油負責投資開採吉林油田的兩個對外合作區塊。 勘探開發新油田的風險,由民企獨自承擔,合作區塊上的所有設施均歸中石油所有。就風險極大的采油而言,這一條件極為苛刻。中石油採取的策略是,打井階段收入二八分成,油田占兩成,民企占八成。待所采原油足以收回成本時,採取四六分成甚至五五分成。 即便如此,巨大的利潤依然讓民營企業蜂擁而至。據不完全統計,中石油在上世紀90年代拿出來合作開發的區塊在30個以上,吉林油田2005年的一份材料顯示,當時聚集在吉林油田周圍的民營石油公司有41家,原油開採量達到100萬噸,占到吉林油田總產量的20%。 中游成品油煉制:不讓煉也要偷偷煉 早年,民營煉油廠煉油是違反規定的。1999年國務院部署了對鋼鐵、石化、建材等行業實施總量調控、關閉“五小”、淘汰落後、壓縮過剩生產能力的工作,其中就包括關閉地方小煉油廠。當時一些地方的煉油廠,由於地方政府保護等因素而僥幸存活下來。民營煉油廠一般都不敢明目張膽地掛“煉油廠”的牌子,大部分是打著“瀝青廠”、“焦化廠”的旗號偷偷地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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