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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萬冤案賠償該由誰買單?

http://www.CRNTT.com   2013-05-22 11:14:03  


十年牢獄讓冤案受害者張高平感慨自己衰老了
  中評社北京5月22日訊/浙江張氏叔侄冤案有了最新進展,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於5月17日對張輝、張高平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分別支付兩叔侄國家賠償金110.57306萬元,共計221.14612萬元。消息一出,許多人都在問為什麼不是由“女神探”聶海芬在內的冤案經辦人而是由國家財政來買單呢?與此同時,聶海芬在正常辦公的消息也被傳得沸沸揚揚。[詳見鏈接]

  從這個話題入手,能對當前冤案“善後”機制一探究竟。

賠多少:張氏冤案已是目前最高,但還是不夠

  每人110萬是公開可查的冤案賠償最高記錄了,可還是有很多忽略的部分

  不管是本案的辦案律師還是幫助冤案平反的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在接受採訪時都說,這已經是目前國家賠償的最高記錄。餘祥林冤案:90餘萬(含生活補助);趙作海冤案:65萬元(含生活補助);農婦趙艶錦冤案:63萬元……翻看這些出名冤案的賠償也能發現這一點。

  根據《國家賠償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在2010年新修訂的該法中,還支持了精神損害賠償,雖然條件很苛刻,要求“受侵害而有嚴重後果”。張氏叔侄每人得到了45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這算是個“創舉”了,像是農婦趙艶錦冤案也是本月才宣布了國家賠償數額的,精神損害賠償就只有區區10萬元而已。

  總之,在當前的法律實務框架下,這確實是非常高的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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