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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匯於民”與外匯再融資機制的建立 | |
http://www.CRNTT.com 2013-01-18 11:16:06 |
第一,如果從外匯儲備在適度風險下的保值增值出發,外管局自己經營並主要持有主要國家主權債並無不妥,何必勞師襲遠,以甚至更低的回報率來實行外匯再融資?根本目的還是實體經濟需要。如果外匯儲備經營的戰略目標性更強,盈利性是次要目標,那麼再融資優於信托經營,因為前者更強調根據企業海外經營或布局需要實行對外匯資金的自主經營,後者則更強調收益率——這似乎是很多學者願意指責外管局的地方,也恰恰是外管局最委屈的地方。既然外匯儲備是中國企業造就的,那麼以低的再融資利率向企業讓利,不也符合讓利於民的政策初衷嗎? 第二,從外匯儲備多元化經營的角度出發,未來擴展再融資到更為廣義的固定和浮動收益資產組合不失為發展方向,畢竟,同時給儲備資產經營者、金融機構和各類實體經濟部門以金融品種選擇權,肯定優於單一的交易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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