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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康:財稅改革進入攻堅階段

http://www.CRNTT.com   2012-11-18 09:13:31  


 
中央、地方增值稅收入分配不能一地一率

  問:隨著“營改增”逐漸向全國鋪開,中央與地方的稅收關係也亟需調整和理順,你對此怎麼看?

  賈康:在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下,增值稅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稅。由國家稅務機關徵收管理,國內增值稅收入按75:25的比例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間分成。進口增值稅收入歸屬中央,營業稅是地方稅,基本歸屬地方財政收入。

  在“營改增”的改革過程中能否妥善處理好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對這一重大改革能否順利普遍實施及其運行結果,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我們的建議是,要建立一個在全國範圍內較全面覆蓋商品和服務的增值稅制,增值稅的稅權理應歸屬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統一立法、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徵收管理,但稅收收入仍可以由中央與地方共享。

  對於增值稅收入如何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進行分配,可考慮在“擴圍”之後,形式上仍可實行中央和地方分成的辦法,但分成的依據應當堅持1994年改革的“全國一律原則”,只是適當調整其量值。事關堅持分稅制基本框架,決不能搞成一地一率。各地收入差距問題,要另外通過轉移支付去調節。

  目前營業稅是地方的主體稅種,假如營業稅被增值稅取代,地方稅將陷入群龍無主處境。為此需要積極重構地方稅體系,特別是合理打造地方稅體系的主體稅種。從國際經驗來看,可堪擔此重任的當屬房地產稅、資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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