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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中國的社會管理與社會改革 | |
http://www.CRNTT.com 2011-09-06 09:48:40 |
暴力與經濟維穩都是治標 顯然,無論是暴力維穩還是經濟主義,都是“救火式”的被動做法。用這兩個方法或者兩者的結合,不管使用者的技術多麼高超,都是治標不治本,找不到問題的症結。更嚴重的是,如同上面所討論的,這兩種方法實際上在鼓勵社會不穩定因素的產生和發展。如果法律繼續缺位,無論是暴力和經濟方法,社會管理沒有可持續性。任何離開法制體系的社會管理都最終將走向反面。 社會管理或者管理創新必須要有新思路。把社會管理創新狹義地理解為方法論上的創新會誤入歧途。新思路就是要把社會管理放在整個社會政策和社會改革的構架裡面來思考。社會“不穩定”是結果,既是社會經濟發展本身的產物,也是社會和政府互動的產物。儘管社會抗議並非中國獨有的現象,要尋找到社會管理的有效的方法或者進行社會管理的創新,就必須回答是什麼樣的特殊社會經濟環境導致中國社會的不穩定。 跳出社會管理的方法手段面,人們就可以進行很多層面的反思。就政府政策面來說,有很多因素提供了社會不穩定的大環境。首先是這些年來盛行不止的GDP主義,有效地破壞了社會本身賴以生存的基礎。各級政府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不分,把新經濟自由主義為導向的經濟政策引入社會領域,包括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和住房等等。結果,這些領域高度商業化和貨幣化,造成了對社會的極大的破壞。當政府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開始進行社會政策改革的時候,這些領域已經成為既得利益謀取暴利的領域,方方面面的改革遇到了既得利益的巨大阻力,改革因此沒有長足的進展,更不用說是重大的突破了。沒有有效的社會改革舉措,社會保護機制建立不起來,社會處處顯得異常的脆弱。 經濟結構的嚴重失衡更使得中產階級的發育不良,成長緩慢。結構的失衡主要表現為出口與內需之間的失衡、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之間的失衡、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之間的失衡、政府和市場之間的失衡等方面。這些結構的嚴重失衡,使得中國的一次分配完全失靈。這些失衡結構使得少部分既得利益獲取了巨大的利益,而絕大部分人所得甚微。勞動工資的增加是中產階級的經濟來源,中國長期低廉的勞動力根本就不可能造就一個龐大中產階級。 在亞洲,日本和“四小龍”(韓國、新加坡、台灣和香港),通過市場和政府的作為,差不多在20來年的時間裡造就了一個龐大的中產階級。中國改革開放已經30多年,並且經濟增長還比這些經濟體快,但中產階級還是小得可憐。這些年來,當政府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而要調整這些方面的經濟結構的時候,就遇到了生長在這些結構因素裡面的既得利益的阻力,結構調整遙遙無期。 當一次分配出現嚴重問題,二次分配再怎麼努力也無濟於事了。儘管政府在二次分配上努力不少,但很少有人會認為是成功的。中國社會收入分配差異已經到了極其嚴重和危險的程度,不過仍然在繼續擴大。實際上,很多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作為還在繼續惡化這種情形。例如地方政府往往和資本走在一起,拼命壓低勞動者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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