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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中國住房問題需完善政策體系

http://www.CRNTT.com   2011-08-09 08:33:22  


  中評社北京8月9日訊/城鎮房地產問題既是政府的工作重心,也是民生的主要內容。為了解決城鎮住房問題,近期各級政府連續出台關於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政策,但政策效果似乎並不明顯。中國經濟時報發表財政部亞太財經與發展中心胡振虎文章認為,現存的城鎮房地產問題既有歷史遺留原因,又有現行政策調控手段不恰當而失效的因素。健康的房地產市場不僅能夠促進完善多層次住房市場體系,而且能夠帶動住房金融市場發展、穩步推進住房“雙軌制”改革。同時,應該注重改變傳統的住房思維,不斷完善“補人頭”和“補磚頭”的住房補貼政策,防範保障房供給中的風險,提高保障效率。

  一、中國城鎮住房制度仍有待深化改革

  文章稱,中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經歷了計劃經濟、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不同體制。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由於承擔不同的調控和保障任務,中國城鎮住房制度經歷了“公有制(公有共用)”、“半市場化”和“市場化”階段:從住房制度改革前城鎮住房完全計劃供應制度,到公有住房分配制度,再到城鎮住房制度市場化改革。

  一直以來,解決住房問題都受到各級政府的重點關注,被放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的重要位置。為了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中央政府對城鎮住房制度進行了不斷創新,很多地方政府也對住房保障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建立了較為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有很多住房保障政策和經驗值得借鑒、推廣。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一些亟待完善的問題。

  第一,政策支持體系仍有待完善。

  雖然政府推出了住房公積金、房補等政策性支持措施,但是由於沒有隨著通脹和經濟增長而提高支持水平,在一些大城市高房價背景下,財政和單位補貼資金只是“杯水車薪”。對房地產市場的政策支持過度依賴財政,而借助金融力量不夠,支持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主要住房制度改革和政策出台,資金來源主要是依靠財政資金支持、單位統籌和個人分擔。包括融資、擔保在內的政策性金融開發不夠,尤其是中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完全靠市場機制無法解決,必須依靠政策性金融“扶一程走一程”。另外,政策支持體系不穩定,調控政策忽鬆忽緊的狀況也需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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