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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的童養媳

http://www.CRNTT.com   2011-05-22 07:19:32  


 
嫁給“哥哥”

  陳家抱養郭源英的初衷是將她許配給第三個兒子。郭源英聽說隔壁村有個家庭生了5個兒子,抱養了5名女孩,其中4個後來成了兒媳婦。但郭源英從小就與三哥處得很差:“他經常不由分說地摑我耳光,把我的耳朵都摑青了。”

  郭源英原本也沒有上學的機會。“但鄰居勸養母,‘你總得讓孩子分得清男厠所女厠所呀。’”郭源英才得以像養母家的姐姐一樣,上到了小學二年級。到了三年級,陳家說什麼也不願意繼續供郭源英上學了。郭源英自己偷偷溜進了三年級的教室,在裡面潛伏了一個星期直到被老師發現。郭源英以被老師趕出教室的“儀式”,告別了短暫的學校生涯。

  與三哥依然不融洽的關係使他們的婚姻一再推遲,最後以三哥另娶告終,但養父母并未放手對郭源英婚姻的干涉。

  一天,同樣是童養媳的堂姐警告尚不懂男女之事的郭源英,養父母要將她嫁給一個離異的老頭子。郭源英拒不從命,鬧了一陣後也就不了了之。

  郭源英18歲時,養父母沒再采納她的個人意願,強制將她嫁給了一個大她10歲的男人。養父母從男方處得到了2.2萬元的禮金。

  “按我們當地習俗,當時禮金就8000元左右,父母也會給女兒價值幾千元的陪嫁品,但我的養父母什麼嫁妝都沒給。”郭源英覺得她未從陳家得到父母對子女的那種愛,相反,陳家卻把她“賣了”。

  婚後,郭源英生了兩個兒子,但夫妻間沒有絲毫感情。4年前,郭源英帶著兒子,將自己從婚姻的囚籠裡釋放了出來,至今未再婚。

  王海樂則嫁給了養父母家的“二哥”。像郭源英一樣,從她被抱養的那一刻起,這樣的人生軌跡似乎已為她規劃好。繼王海樂之後,養父母又先後抱養了兩個妹妹,因為家裡變故,其中的一個抱養才幾天又轉給了別的家庭。留下的這位妹妹與王海樂一起替養母分擔家務、上小學、升初中,但成年後她的軌跡沒有再與王海樂重叠,而是外出打工、戀愛、成家。

  1999年2月,廣州市社會科學院院刊《開放時代》執行主編、中山大學人文學院中國哲學研究所兼職研究員吳重慶曾到莆田埭頭鎮孫村進行為期一個月的鄉村“通婚地域”調查。他發現:“1982-1999年”與“1958-1982年”相比,童養媳的比例呈下降趨勢。抱養童養媳原本為了降低婚姻成本,1982年之後,農民的收入逐年提高,可以承受正常的婚姻支出,加上嚴厲的計劃生育政策,童養媳現象逐漸式微。由於男青年大多不願與童養媳成婚,所以原先抱養的已到婚齡的童養媳只好嫁出。

  林秀珠不希望她與養母的關係由養母養女轉為婆媳,擔心她們間的親密和融洽關係會因此被改變。她多次向養母爭取,并最終說服了她。林秀珠嫁到了附近的平海村,與王海樂比鄰。

  林秀珠是養母抱養的第二個女孩,第一個女孩已從姐姐變成了她的二嫂。二嫂曾經試圖逃跑,然而,“養母那時很厲害,覺得不對勁,把二嫂追了回來。”林秀珠回憶。

  童養媳的婚姻多數不幸福。進化心理學的韋斯特馬克效應(Westermarck effect)認為,同一家族長大的兒童會發現彼此之間沒有性吸引力,即使有強烈的社會壓力強迫他們配對也一樣。

  2005年2月,莆田東海鎮坪洋村發生了一起殺人案:村民朱世文用板凳打死了妻子朱秀美。這起刑事案件因朱秀美的“童養媳”身份而顯得不同尋常。由此,莆田的“童養媳”群體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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